[2] “国族”(state-nation)的概念,在孙中山的民族主义论述中有其雏形(兼有法国式单一民族融合和瑞士式多元民族整合的成分,较为强调汉族的主体地位和各族的融合,所以更倾向于法国式)。关于“国族”概念的当代意涵,一个较为全面的论述是Crafting State-Nations: India and Other Multinational Democracies 一书 (Stepan, Linz, and Yadav 2010)。概言之,国族并不是以文化认同为基础、以各个族群融合成单一民族为目标,而是多民族国家在尊重并保护各个民族之多元、互补的社会文化特质的前提下,透过政治制度和政策的向心力培养国民对国家的认同,国民不分族裔都对全国国民共同体具有油然而生的我群意识。也就是说,每一个公民兼有血缘文化族群意义上和政治国族意义上的两层民族认同,后者与瑞士、美国所代表的“公民民族主义”相合。此书提出下述七个有助于打造国族的制度因素:非对称的联邦制,个人权利和群体承认,议会制政体,全国性的政党和向心的地方政党(参看注368),政治上整合的各个族群,文化层面而不是分离倾向的民族主义,多元而互补的认同。上述前三个因素已经为民国宪法所包含,后四个因素有待中国大陆民主转型时期促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