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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骗子被遣返声泪俱下:丢了中国人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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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4 13:35:5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星岛日报



  分别被控勒索和诈骗罪名,来自中国的3个「祈福党」女子,周三被法官判监8个月,并被勒令偿还受害人约共6.9万元财物。由于3被告皆持旅游签证入境,法官裁定,周五把她们移送加拿大边境服务处(CBSA)遣返中国。 

 罪成的3被告分别是陆海蓝(Hailan Lu,译音)53岁、潘美展(Meizhan Pan,译音)57岁、林蓉(Rong Lin,译音)61岁,各人都身穿深灰色长袖T恤出庭应讯,听取广东话和普通话的法庭传译。 

 检控官道乔纳斯(Jonas Dow)指,3被告去年7月15日来加,承认分别7月18日于温哥华、7月23及27日在本拿比、8月5日在维多利亚,先后4次在街上诈骗。3被告据悉伙同2男子犯案,他们借机向4个华裔女长者搭讪,称她们有恶灵缠身,又指子孙运势不佳,要求受害人把贵重物品,放入掺有米粒的纸袋,由「治疗师」进行祈福驱邪仪式。          

检控官指,姓何、陈、李、王4个受害人,分别被骗5万、1万、8千、及1千等财物。警方透过天眼录像,及纸袋上取得指纹,透过美国电脑档案系统比对,去年8月22日,在多伦多皮尔逊国际机场(YYZ),将准备回国的3被告逮捕,但并无查获骗得财物。而另2男子,早已离境,不知下落。

机票逾期 无力负担  

代表3被告的华裔辩护律师李广田表示,当事人陆海蓝来自广西省,在中国无犯罪记录,从事贩售衣服零售工作,月薪约3,000人民币(约630加元);潘美展来自海南省,为亲戚零售店工作,未有领薪;林蓉中学毕业,过去在医院工作,现已退休,月领3,200人民币(约670加元)。3当事人由于语言障碍及更换律师,才延迟认罪,如今都已受到教训。  

被告陆海蓝、林蓉更声泪俱下,请求法官原谅。林蓉说:「我们对不起加拿大,丢了中国人的脸,也对不起受害人,返回中国后,会努力赚钱偿还受害人。」不过,李广田向法官表示,她们的机票已逾期,无力负担返中国机票。  

法官在庭审中指,从事法律工作35年来,未见过类似骗案,最终判3被告入狱8个月,并勒令偿还受害人共约6.9万元财物。  

李广田在庭外表示,他的当事人皆持旅游签证入境,审讯前已坐监160天,以1天可折1.5天计算,相当已坐监240天(8个月),因此一天后,会从菲沙地区惩教中心(Fraser Regional Correctional Centre)移送CBSA,估计会立即遣返中国过农历年。他又说,相信当事人会设法自行负担机票。 

乔纳斯在庭外说,如被告不偿还受害人,依法可再提诉讼,但届时被告已在中国,相信勒令还钱仅是「象征性」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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