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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七字訣”看法輪功的卑鄙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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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3 16:41:0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發佈日期:2014年01月24日   文章來源:凱風網   作者:柳隨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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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1·23”自焚慘案發生後,以李洪志為首的法輪功組織極盡狡辯之能事,上竄下跳死命折騰,極力隱瞞事實真相,可謂陰招使盡惡事幹絕。細細數來,法輪功的招數至少有“七字訣”。
  一、“推”字訣
  “推”,即推脫賴賬。自焚慘案發生當天,法輪功發言人張爾平就出來宣稱,“法輪功的基本原則是‘真、善、忍’,而且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老師教導我們反對任何形式的殺生行為,包括自殺”,“新華社報道的所謂自焚人士與我們法輪功根本無關,這僅僅是栽贓陷害我們的一種手段”,將自焚人員跟李洪志的師徒關係斷然抹去,也將法輪功該負的責任全部推去。而且在法輪功相關媒體上,在事件發生後十餘年間關於自焚的數百篇文章中,居然沒有一個人、一篇文章有過對自焚者絲毫的憐憫、同情,表現出一種群體性的冷漠。師徒的名份和所有的情份,似乎也在那熊熊烈火中被焚燒殆盡了,真叫死者難以瞑目、生者義憤填膺。
  二、“混”字訣
  “混”,即混淆視聽。自焚事件受到國際上異口同聲的譴責,法輪功也感壓力山大。無人相助怎麼辦?只得自救,於是就耍起了魚目混珠的低級把戲。2003年5月17日法輪功媒體發表了一篇題為《法國國際廣播電臺報導:調查顯示“天安門自焚”為蓄意栽贓》的文章,乍一瞧似乎是法國國際廣播電臺公佈第三方的調查結論,可其實居然是:“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昨天在加拿大渥太華國會山莊舉行記者會。該組織在公佈中央電視臺2001年1月23日播出的法輪功天安門自焚報導的調查結果顯示,“天安門法輪功修煉者自焚案”是中國官方誣陷法輪功的一個陰謀。原來,所謂“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本就是法輪功自家成立的恐嚇性組織。老子出事,兒子出來公佈調查結果,也不怕叫人笑掉大牙。
  三、“曲”字訣
  “曲”,即惡意曲解。2001年2月,菲力普.P.潘發表《華盛頓郵報做出歷史證言》一文,片面地提出了個人對自焚事件的觀點。在此且不說此文早就受到方舟子、自閒等有識之士的批判,反正法輪功見了是如獲至寶,立馬引出譯稿全文。可是在引用當中,卻是隨心所欲,如原文中提到開封萬人簽名反對法輪功,一位被採訪者說“法輪功是一個邪教,我以前就這樣認為,現在更堅信了”等內容不翼而飛;其餘內容則任意典解,如原題直譯為“人火點燃了中國神秘:當眾自焚的動機使針對法輪功的鬥爭加劇”,被譯成了“自焚的火焰照亮了中國的黑幕——當眾自焚的動機乃為加強對法輪功的鬥爭”;將“(對法輪功的批評打擊)肯定效果適得其反”歪曲成了“肯定要平反”,將“拒絕對他們的採訪要求”篡改成“拒絕所有對他們的探視要求”。總之,與己不利的全部刪除,中性的全部曲解,全不把媒體應有的客觀公正原則當回事。
  四、“栽”字訣
  “栽”,即栽贓嫁禍。法輪功既然不肯承擔自焚慘案的責任,那總得找個替罪羊吧!於是它就找上了“老對頭”——中國政府。事隔不久,法輪功就在自家網站上搞了“熱點專題”,專門開設“自焚偽案”欄目,以6個視頻、170多篇文章,杜撰出“自焚現場的錄影從何而來”、“那個背攝像包正在錄影的人究竟是誰”、“劉春玲是被打死的嗎”、“難道天安門廣場的警察是帶著滅火器巡邏的”等“12大疑點”,藉以顛倒黑白,擾亂真相。之後,還把“1·23”自焚事件改編成電影《偽火》,蓄意煽動弟子與中國政府的對立情緒,用心險惡至極。
  五、“編”字訣
  “編”,即編造證據。既然要把罪名轉嫁他人,總得有過得硬的證據吧。法輪功為了自證“清白”,就開始千方百計地製造“證據”,為此還鬧出了天大的笑話。2003年5月14日,“法輪功”在加拿大渥太華國會山莊舉行記者會,公佈天安門自焚案調查進展報告,並展示原始調查證據。他們宣稱,“這是首次由科學鑒定證實此事件是中國官方誣陷‘法輪功’的一個陰謀。”可這個“科學鑒定”是哪家權威科學機構提供,“原始調查證據”又是怎樣來的呢?說出來叫人忍俊不住,竟然是調查證據是所謂的“國立台灣大學語音實驗室”一個名叫何遠的人所做的語音分析,而這位何遠先生,恰恰還是臺大法輪功研究社社長,一個法輪功的骨幹人員。這樣的“證據”,盲人也看得出是亂編的吧!
  六、“鬧”字訣
  “鬧”,即無理取鬧。2005年1月21日,美聯社發表了記者Audra Ang的通稿《天安門集體自焚案參與者接受媒體採訪》,客觀報道了記者實地採訪劉雲芳、王進東等人的所見所聞所談,這使得法輪功又怕又怒,於是群起而攻之。1月25日起,法輪功學員發表《致美聯社的公開信》,並到美聯社總部請願,要美聯社捫心自問“良知何在?”法輪功發言人張而平稱,“為挽回損失,美聯社有義務公開更正錯誤,向法輪功學員道歉”。要求遭斷然拒絕後,2月11日,大紀元發表評論《美聯社能和中共流氓一刀兩斷嗎?》,稱“自焚案四年後,美聯社卻屈服於中共老流氓的壓力,做了回地地道道的小流氓,……美聯社是在故意的討好中共。”2月12日,法輪功網站發表《法輪功質疑中共和美聯社幕後交易》,稱“美聯社被中共利用,為中共謊言傳聲”,並引述法輪大法資訊中心發言人徐侃剛的話,稱“美聯社表現得如此卑躬屈膝,到底從中共得到多少經濟利益?某些西方媒體為取悅中共的所作所為太過分了”。可惜,對於這些跳梁小丑的無恥伎倆始終不為所動,法輪功自討沒趣後只得作罷。
  七、“咒”字訣
  “咒”,即漫罵詛咒。由於自焚的生還者相繼出來坦承真相,法輪功自知理虧無法正面反駁,就學潑婦罵街,什麼惡毒的話都倒了出來。如稱“薛紅軍平時抽煙、賭博、無所事事,在正經人眼裏根本就是一個地痞”;“王娟母女被關押在鄭州女子勞教所期間,經常打罵被非法關押在那裏的法輪功學員,不少人都被此二人打過耳光”。而對慘遭毀容的郝惠君、陳果母女,則稱“已成行屍走肉十年了”,“從此只為煽動民眾仇恨而活著,成為迫害法輪功的政治標本。”更令人髮指的是,連死者也不放過:劉春玲連續受到污辱,一會被說成是“三陪女”,一會又講“南方廣東省的一個男人為她付房租”,“她有毛病”,“曾不時毆打老母和幼女”;劉思影在去世後也遭受誣衊,稱其是“失去利用價值”,“被疑似殺人滅口”。
  其實這一系列的陰招損招,看似咄咄逼人,其實虛弱無比。試想,如果李洪志真有那麼“神”,運用一下“思維控制”的“功能”即可改變大家的看法,何必搞出那麼多徒勞無功的調調?如果李洪志真有那麼“善”,至少也應該對自焚受害者表示一點起碼的尊重與同情,何必盡幹些落井下石損人不利己的勾當?僅以此而論,法輪功和李洪志的卑鄙本性就已無所遁形!



  
(責任編輯:徐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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