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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市通过新规 因租金涨幅超10%租客搬出 须付安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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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8 17:38:3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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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杉矶市议会通过新规,如果房东将租金调涨10%或更多后,则房东须向因此搬家的租客支付三倍于「合理市价租金」的安置费,外加1411元的搬家费用。(本报档案照)






洛杉矶市议会7日通过租客保护新规,如果房东将租金调涨10%或更多后,则房东须向无力承受被迫搬出的租客支付安置费。这是洛杉矶市继COVID-19驱逐禁令结束后推出的新一轮租客保护措施的最后一部分内容,预计于三月中旬生效。

根据该条例,如果房东将租金调涨10%以上,或是高于通膨的5%以上,则房东必须向搬出的租客支付安置费。安置费用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数额为由住房和都市发展部(HUD)公布的「合理市价租金」(fair market rent)三倍的搬迁援助费,另一部分是1411元的定额搬家费用。例如,2023年住房和都市发展部公布的洛杉矶地区一间卧室公寓的「合理市价租金」为1747元,如果房客因房东调涨租金超过规定比例而选择搬家,则房东需要支付给租客5241元的安置费外加1411的搬家费用,共计665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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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洛市新推行的租客保护措施中的大部分法规已经生效。 新的「正当理由驱逐条例」(Just Cause for Eviction Ordinance,JCEO)正在和现行的「租金稳定条例」(Rent Stabilization Ordinance ,RSO)发挥双重作用。李荻律师事务所的杨力律师表示,以往的RSO将1978年作为一个分水岭,通常建于1978年后的新房,不会受到租金限制的,另外独栋住宅(single family home)也不会受到RSO的限制。然而,新的JCEO覆盖了更多房屋。

杨力指出,房东现在必须提供「正当理由」才能驱赶租客,这里的「正当理由」必须是法律规定的可选理由,如欠租、租客严重违约、损坏房屋、严重干扰邻居、从事非法活动等。像卖房、租约到期、与租客有矛盾等则不属于正当理由。

还需注意的是,以往租客欠租,房东可以立刻发出欠租驱赶通知,但JCEO中规定只有租客欠租大于住房和都市发展部规定的市价月租时,房东才可以发出驱赶通知。例如,2023年联邦住房和都市发展部对洛杉矶地区一间卧室的公寓市价租金为1747元,只有当租客欠租总金额超过1747元时,房东才有权驱赶。

另外,新规还要求房东不可以因为房客未履行房东单方面修改的逐月(month-to-month)租约而驱赶租客。驱逐通知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的格式及副本抄送部门等也有新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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