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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无“社会主义是个罪恶制度”的自信,怎么会有一国两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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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21 04:17:1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若无“社会主义是个罪恶制度”的自信,怎么会有一国两制呢?
如果不是因截了腿,又何须按装假肢?若江绵恒是运动健将,何须一次次换器官?
“因果”是个自明的概念
自明的就是不需证明天然为真。“因果”是一道理,“因果”是什么性质的道理呢?“自明”的意思是:只要说到“因”就必然的包含了“果”,说到“果”就必然的含了“因”。就是说:原因就在结果内,是结果的要素,不在结果外。只要分析原因就必然能发现结果。可见二者在任何情况下都绝对不能分离地相互从属着。结果做为概念已含着原因,原因之做为概念已含结果。知识或道理的“自明”,不是由感性直观所验证,不是逻辑推演所得,它是先于经验也先于逻辑推演就必然为真。凡自明的知识都是先天的。先天就是先于经验。不需经验能力的验证就可直接纳入运用,又保证不出差错的认识原则。
所谓“真”就是严格的普遍性(即绝无例外)和必然性(即不可抗拒性)。可见具有真或假的只是知识或道理,不是实际对象。就是说知识或道理可以是空的,不必是实的。如果普遍与必然不是感性所直观到的对象,也不得自推演,是先天的如此,它就是绝对真理。绝对就是不受任何条件的限制都必然为真。“因果”这个知识就是不受任何条件限制的绝对真理。因为任何先前的事件发生了,都必然引发相应的后继事件。而任何变化的出现又必是由前因所引发。这证明有原因必引发后果,有结果就必还原出原因。因而“因果”关系是一个不受任何限制而普遍有效的认识原理。
伟大的屠夫毛说“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就是对我们理论的一种承认。另一伟大屠夫邓说:“摆在前头的问题不是怎样化解我们的歧见,而是我们是否该退讓。退讓意谓着向他们的价值观屈服,不退讓意谓我们们该坚持四月二十六日社论的内容”。这两个屠夫的话呈显的都是某种心理(如爱与恨)都不是孤立的就能自发,而是由另外的心理为先在的条件,所发生的剌激才可能的。邓屠的意识就不是如何来化解矛盾,而是以“不瀼步”为行动的准则,他的不讓步就是个脸面,而不是个应不应该的实质问题。
最大小学生讲的“自信”又是什么?是意志的某种状态,这种状态是对自己要做的事充满信心。因而自信归之于意志,是意志的应用。但意志被肚皮包着,谁也看不到最大小学生的意志什么样。除了郭文贵攥着的录像,无论多明亮的眼睛也无法穿透王歧山到底强占了多少女是,握了多少钱。这些问题只有调查才能证明,可调查就是感性的直观。而自信是主体正应用着的心理态度,任何状态的心理都不是无缘无故的——任何状态的心理都不是只靠主体就能弧立形成。因而任何主体的“自信”心理的产生都必须靠另一个诱发它的心理为前提。对着那剌激出“自信”的心理,为对这个剌激的前提心理作出反应,主体心里的“自信或无信心”才能形成。因而在最大小学生的“自信”心理前必然还有一个引发它的前提心理。这个引发出“自信”心理的前提心理是什么呢?
老孙就来揭穿这个迷底——它就是“社会主义是一个无限罪恶的制度”,和“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是一条血腥的灾难的道路”。毛说自己是秦始皇,耻笑秦才坑了460个儒,而他一下子就坑了46万个儒;而邓则说“我们产党对人民犯的罪恶呀”,这都是他们内心对社会主义的最诚心的评价。有了他们从心底产生的这个对社会主义制度的公正的评价,才可能有“我们打下的江山”就是我们的,我们不能为人人都是同等资格的人,而丢失这个江山。他们是以“决不能丢失”这个前提心理而成立起“自信”心理的!因而社会主义的主人与资本主义公仆讨价还价达成的“一国两制”这个结果,就是以社会主义是罪恶的制度这个“自信”为成立条件的,如果社会主义是为人民的,一国之内哪还需要两制?港人还不早就偷渡回大陆了?事实是大陆人一拨又一拔的形成了逃港潮,可港人却无一人向大陸逃!
所以“一国两制”是以社会主义是个罪恶制度为自信”才可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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