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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蓬安:养情妇的副处级村第一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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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5 03:12:10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北京时间”一篇题为《河南一官员被情妇举报公款租房开房组织部门介入调查》的文章披露,一网帖举报河南鹿邑县委宣传部部长袁玉峰在挂职登封市君召乡君召村任党支部第一书记期间曾假称自己已离婚,“向已婚女子疯狂‘求婚’、驻村期间公款和情妇租房……”举报者还在网上晒出两人的亲密合影照、“婚纱照”以及“露骨”的聊天信息。举报人——河南新乡辉县女子小朱表示,举报的问题绝无虚假,有“铁的证据”。
​作为一名有着30多年工龄的基层公务员,早就习惯于“下级服从上级”,因此一直有个奇怪的想法,那就是现在很多地方给行政村配备处级“第一书记”后,正科级的镇党委书记如何领导他?当涉及一些利益分配时,是处级的村第一书记服从科级的镇党委书记,还是科级的镇党委书记服从处级的村第一书记?名不正,则言不顺。一直感到这是一件十分拧巴,似乎具有中国特色的怪现象。
在一个需要通过选举产生领导的国家,官员原本是应该各尽其职的。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中国出现了大量的“挂职干部”,弄成一人跨地区任两个职务。笔者四年前曾写了篇题为《建议废除“干部挂职制度”》的社情民意,理由有五:一是这些“空降干部”,当地人对他并不熟悉,不可能通过真正的选举程序来任命他;二是“挂职干部”破坏了中国的编制管理,弄得副职太多、太烂;三是为本来职数就多的上级机关创造更多干部升迁机会,却挤占了基层那少之又少的升迁机会,显失社会公平;四是“挂职干部”所在的单位出钱、出项目,把纳税人缴纳的税款当作本部门的钱,任意划拨挂职地区,破坏了社会的公正性;五是“挂职干部”的临时性属性,决定着他们不可能在任职期间真正有所作为。
其实“挂职干部”还有一个更容易出现的问题,那就是笔者在《异地做官,造就梁滨“多个情人”》一文中表达出的观点。一方面,这些健康状况正常的壮年男子有正常的性需求,更何况这些整天山珍海味甚至享受“特供”的官员,具有较好的保健条件,性需求的衰减速度应该慢于普通人,能不“饱暖思淫欲”?另一方面,这些“异地任职”的的官员手中掌控着相当的权力,一些女人为达目的甚至主动送上门来。而这些异地任职的官员“单身在外”,失去了妻子、家庭的监督,无疑更容易“出轨”。
​袁玉峰的百度百科显示,2014-2015年,被选派到登封市君召乡君召村任党支部第一书记之前,担任河南省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备案审查处副处长。2016年6月,被任命为河南省鹿邑县委宣传部部长。
也就是说,袁玉峰通过两年“挂职”,已从“二线”副处级干部晋升为实权副处级官员。而其副处级这个职务高于镇党委书记、镇长,村长就更不在话下了,因此失去监管。而因为干部去行政村“挂职”还有一个不成文的“潜规则”,那就是选派单位会给这个行政村很大的资金支持,让老百姓能看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因此,不在该行政村拿工资奖金,只给钱,有时候也能争取项目的“第一书记”当然受到村民的支持。而“第一书记”即使拿这些本不属于村里的资金搞点腐败,个人花一部分,村民也不会说什么,反正也不是自己挣的“血汗钱”。
​最具讽刺意味的是,媒体还以《视地方为家乡把群众当家人》为题报道袁玉峰的事迹。文章称,袁玉峰为村民打机井,解决吃水问题,对村小学进行改造,还为贫困家庭子女筹集学费。当村民得知袁玉峰要去党校学习,将他围住,“您在这里为我们办了这么多好事,可千万不能走啊……”
袁玉峰无疑就利用了远离家庭这个便利条件,才敢于谎称自己已离婚,还拼命追求小朱,骗得小朱离婚要嫁给他。袁玉峰把“驻村工作组配备的东西都搬到宾馆”,然后与小朱长期共同生活。“我们租房期间,就连上级为驻村工作组配备的冰箱、电视机、衣架和床上用品,都搬到辉县市租住房屋使用。”
​小朱还举报,和袁玉峰共同居住期间,几乎每周都能收到别人送来的茶叶、牛肉和烟酒。还有人多次送来5000元至1万元不等的现金。
不可思议的是,为营造“二人世界”生活,袁玉峰还让她花30万元购买了一套结婚用房,并把婚纱照挂在墙上,这简直就有点像建立“临时家庭”的味道。可他在外面又有了新的女人,这才导致近乎崩溃的小朱在网上举报。
以我对诸多网上举报事件的理解,这封举报信的真实性至少超过51%。如果大部分内容最终被查实,那么很明显,袁玉峰以副处级身份担任君召村“第一书记”,因为绝对“说了算”,因此就有了“土皇帝”的感觉。可最终还是栽在作风问题上。真是“色”字头上一把刀啊。如果他真的公开与小朱以夫妻身份同居,没准还涉嫌重婚罪呢。我倒是想借此再次呼吁,尽快取消干部“挂职”制度吧,至少不该弄出处级行政村“第一书记”的拧巴事来。

周蓬安:​动辄几百万,湖南这些官员真会收礼金
常德市原市委常委、副市长卢武福违规打高尔夫球、收受礼金问题。2013年以来,卢武福多次违规接受服务对象的安排,先后到张家界、株洲、益阳和湖北、广东、重庆、四川、云南等省的高尔夫球场打球,所需费用均由服务对象买单。自2002年担任常德市委副秘书长以来,卢武福在春节、端午、中秋等传统节日违规收受他人礼金共计200万余元。(9月29日《新湖南客户端》)
​以上内容系湖南省纪委28日就今年查处的7起省管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所做公开通报的一部分。笔者之所以摘录这么一段,就是想说一说现在有些无耻官员为何这么贪玩?如他们“玩女人”就玩出了各种花样,有专挑处女甚至幼女的,有玩“双飞”的,有玩“姐妹花”的,还有公开场合比较母女“床上功夫”的,女官也“上下通吃”,有的还炫耀数量,有的甚至有“性怪异”,反正是越来越变态;有的官员长期住宾馆,与私营老板玩“只赢不输”的所谓赌博,有的不惜被海关监视,频繁去澳门赌博,让自己一步步走向贪腐之路,过把瘾就死;有的热衷于高档会所,面对一张张逢迎的笑脸,误以为自己尊贵,殊不知自己也就“一张纸”的价值而已。而卢武福在中央“三令五申”,禁止用公款或接受管理对象支付打高尔夫球费用的情况下,却如此疯狂地在6省辗转打球,这分明是自己在公开举报自己。因为一个“工薪族”的正常职业收入,根本支付不起打高尔夫球的花费,你卢武福还如此高调,真是 “玩”令智昏,明显是智商需要“充值”啊。
看了这个通报,发现这7人当中竟有4人收到过巨额礼金。从未在纪检监察系统工作,对通报用词使用绝对外行的笔者,却隐隐约约感觉有人在替他们“抹案”,但愿我这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除卢武福收受他人礼金共计200万余元外,还有郴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李向阳在传统节日以及学习培训、生病住院等期间违规收受他人礼金共计360万余元;湘煤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覃道雄与其妻子收受他人礼品礼金共计300万余元;衡山县原县委书记周建在传统节日收受他人礼金共计200万余元。
看到湖南这些官员能受到如此巨量的礼金,笔者之所以往相关部门“抹案”方面想,只因为中国自古以来就有“礼尚往来”一说。那么,卢武福收了他人200万元礼金时,理应也送出去200万元左右的礼金。其他3人也应该是本着“有来无往非礼也”之做人原则对等“互送”。但这个通报显示的明显不是“互送”关系,而是这些厅处级官员在人情往来方面收进来的远大于送出去的,估计更多是“有来无去”。
窃以为,谁愿意成千上万甚至几十万地送这些厅处级官员“礼金”?无非是有求于他们手中的权力。而他们之所以毫无愧色地接受对方的巨额“礼金”,肯定是确实能帮他们办事。说白了,这就是权钱交易,还是“受贿”的另一种说法。
​以上内容系湖南省纪委28日就今年查处的7起省管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所做公开通报的一部分。笔者之所以摘录这么一段,就是想说一说现在有些无耻官员为何这么贪玩?如他们“玩女人”就玩出了各种花样,有专挑处女甚至幼女的,有玩“双飞”的,有玩“姐妹花”的,还有公开场合比较母女“床上功夫”的,女官也“上下通吃”,有的还炫耀数量,有的甚至有“性怪异”,反正是越来越变态;有的官员长期住宾馆,与私营老板玩“只赢不输”的所谓赌博,有的不惜被海关监视,频繁去澳门赌博,让自己一步步走向贪腐之路,过把瘾就死;有的热衷于高档会所,面对一张张逢迎的笑脸,误以为自己尊贵,殊不知自己也就“一张纸”的价值而已。而卢武福在中央“三令五申”,禁止用公款或接受管理对象支付打高尔夫球费用的情况下,却如此疯狂地在6省辗转打球,这分明是自己在公开举报自己。因为一个“工薪族”的正常职业收入,根本支付不起打高尔夫球的花费,你卢武福还如此高调,真是 “玩”令智昏,明显是智商需要“充值”啊。
看了这个通报,发现这7人当中竟有4人收到过巨额礼金。从未在纪检监察系统工作,对通报用词使用绝对外行的笔者,却隐隐约约感觉有人在替他们“抹案”,但愿我这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除卢武福收受他人礼金共计200万余元外,还有郴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李向阳在传统节日以及学习培训、生病住院等期间违规收受他人礼金共计360万余元;湘煤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覃道雄与其妻子收受他人礼品礼金共计300万余元;衡山县原县委书记周建在传统节日收受他人礼金共计200万余元。
看到湖南这些官员能受到如此巨量的礼金,笔者之所以往相关部门“抹案”方面想,只因为中国自古以来就有“礼尚往来”一说。那么,卢武福收了他人200万元礼金时,理应也送出去200万元左右的礼金。其他3人也应该是本着“有来无往非礼也”之做人原则对等“互送”。但这个通报显示的明显不是“互送”关系,而是这些厅处级官员在人情往来方面收进来的远大于送出去的,估计更多是“有来无去”。
窃以为,谁愿意成千上万甚至几十万地送这些厅处级官员“礼金”?无非是有求于他们手中的权力。而他们之所以毫无愧色地接受对方的巨额“礼金”,肯定是确实能帮他们办事。说白了,这就是权钱交易,还是“受贿”的另一种说法。
可纳闷的是,这种实际上的“受贿”行为,却被专司反腐的湖南省纪委定性为礼金,且只是违规收受。意思是他们虽然收了他人几百万的“孝敬钱”,但只是违规而非违法。不过,联想到该省前省委书记徐守盛“湖南民主法治实现程度达到了96.6%”一说,笔者似乎明白了那么一丁点。
巧得很。今晚新华网一篇题为《韩出台最严反腐法红白喜事礼金上限600元》的新闻介绍,被称为韩国史上最严反腐败法案的《禁止不正当请托与收受财物法》(又称《金英兰法》)28日起正式生效。按照法案,韩国全国各级政府机关工作人员、教职员工、媒体从业者等及其配偶,接受宴请、礼品和红白喜事礼金的金额不得超过3万韩元(约合180元人民币)、5万韩元(约合300元人民币)和10万韩元(约合600元人民币)。如与职务行为有关,无论金额多少均属违法。
相比较韩国对涉及公职人员及其配偶在“人情往来”方面如此明细的限制性规定,中国反腐机构不断出现,却没有具体数据,且“弹性”十足的“严肃查处” 就显得有点不严肃了。尤其是如湖南这些厅处级官员能收到如此之巨的“礼金”,我是坚决不相信那是真正的“礼金”。
话又说回来,动辄就是几百万,如果真的都是“礼金”,那湖南这些厅处级官员也太会收受礼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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