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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广电总局:拍纪录片要先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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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3 07:06: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简称广电总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地电视台、电影集团、军方宣传部门等单位,将每年计划制作的电视纪录片、中外合拍电视纪录片、从境外引进电视纪录片(含素材)的题材信息,提前报告广电总局。有关规定即日实施,这意味覑纪录片要像电视剧拍摄一样,须经广电总局备案公示程序后才可拍摄。

  称避免撞题材浪费资源

  广电总局解释,有关措施是为避免产生题材「撞车」(类同)、资源浪费,帮助纪录片业界及时了解电视纪录片题材信息等。广电总局收集题材信息后每半年向社会公告一次。

  这一通知昨日引起舆论热议,资深电视纪录片编导人员沈先生向本报表示,广电总局所述理由根本不成立,「相同题材有不同表现手法,像春运题材年年做,难道都在『撞车』?何?不同省市有不同市场,资源是否浪费应该是制作方面自己去考虑」。他说,广电总局将各台的策划都曝光,还会影响工作安排,更加混乱。

  行家:应由制作方决定

  广电总局未明确是否审查题材,但官方电视台一向自我审查。独立制作公司也一样受影响,这些公司可能几年才拍出一个纪录片,选材或计划一旦曝光,随时被人「截煳」。近年致力拍摄社会题材纪录短片,并在视频网站播放的广州青年导演柯淼赋说,很关注该消息,他担心最终会影响到视频网站,若当局连草根纪录片都要申报的话,他会「拍了再说」。

  对于广电总局「多此一举」的做法,舆论纷猜测其动机。有分析认为,近年内地纪录片市场蓬勃,当局担忧难以掌控,如近年涌现的近代历史题材纪录片,随时有借古讽今、触及「禁忌」的情?。实行公告制度有利官方掌握动态,方便提前下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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