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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熙来利用底层民众仇富心理实现个人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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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1 20:16:3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knowhow 于 2013-8-21 20:25 编辑

  中评社香港8月22日电/今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就薄熙来桉开庭审理。检方指控,薄熙来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贪污公款,数额巨大;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刑事责任,并予以数罪并罚。

  荆楚网刊登刘跃进评论文章称,自薄熙来案发以来,网上始终有一种模煳认识,认为薄治下的重庆正在实践“共富”的理念,人民群众从中真正得到了实惠。这种认识,似是而非,颇有为薄熙来脱罪的意图。薄熙来主政重庆之后,确有些保障民生的举措,但施政不是空中画饼,上述目标提出之后,必须要靠大量资金投入。按重庆市政府的制度安排,国有企业的利润每年要上交30%。但是即便如此,与薄的目标,仍然存在巨大缺口,那麽,资金从何而来这个问题就值得我们思考。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贫富差距不断加大,社会阶层出现固化趋势,底层群众存在“仇富”心态。薄熙来就是通过“唱红打黑”,将社会公众对贫富差距的愤怒情绪引向企业家,挑动社会矛盾,骗取信任。

  中国正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物权法亦规定,私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薄熙来“共富”口号的背后,是对法律的践踏,是对法治的背离,共同富裕,不等于天上掉馅饼,今日借“共富”拿走企业家的,明日就有可能借此拿走我们的,网友诸君不可不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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