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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近年来香港“一国两制”实践出现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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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3 18:01:5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习近平强调,近年来,香港“一国两制”实践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我想强调的是,中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坚持两点:一是坚定不移,不会变、不动摇;二是全面准确,确保“一国两制”在香港的实践不走样、不变形,努力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向中央人民政府的述职始于1998年,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向中央人民政府的述职始于2000年。

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定期向中央人民政府述职,这一点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中并没有明确规定,它是在实践中创造出来的“惯例”。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43条第2款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45条第2款的规定: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依照本法的规定对中央人民政府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负责。向中央人民政府“述职”应当是向中央人民政府“负责”的形式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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