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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11月3日,加拿大蒙特利尔出版的《华侨时报》因在广告信息版中刊登了原法轮功练习者何兵幡然悔悟的文章,遭到法轮功的大肆围攻。此后,法轮功232人以“诽谤罪”联名将《华侨时报》社长周锦兴告上魁北克省高等法院。2005年12月,加拿大魁北克高等法院宣告法轮功败诉。不甘心失败的法轮功先后两次提出上诉。2008年12月,加拿大联邦法院终审裁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其中,2008年5月,法轮功控告《华侨时报》败诉后重新上诉。经加拿大魁北克省上诉法院三位法官J.J. MICHEL ROBERT J.C.Q. (主席法官),MARC BEAUREGARD J.C.A.(上诉法院法官)和 LOUIS ROCHETTE J.C.A.(上诉法院法官)的审理,2008年5月13日作出判决,驳回法轮功的上诉,并颁发判决书如下: 1、对于蒙特利尔市高等法院法官 JEANNINE M. ROUSSEAU 于2005年12月7日就二百三十二位上诉人控告被告及第一审应诉人何兵诽谤罪索赔一案做出驳回裁决,上诉人不服判决,并向本院提出上诉; 2、本院经研讨本案,听取双方辩词及进行审议; 3、主席法官暨上诉法官 ROCHETTE 同意 BEAUREGARD 法官所撰写的以下诸项判决理由; 4、经应诉人同意下,准许上诉人撤销诉讼,免诉讼费; 5、本院裁决同意被告的申辩,拒绝全体十八位上诉人的上诉,并责令上诉人负担诉讼费用十万加元。 从判决书可看出,法轮功232位上诉人中,214位因自知胜诉无望而主动撤诉,18位最后被驳回上诉并承担诉讼费用。可以说,这场上诉官司,法轮功是不折不扣地输了。 但是,5月16日至20日,大纪元等法轮功媒体却分别登出文章,称“魁省法庭裁决《华侨时报》诽谤法轮功”。 大纪元在文中无中生有地捏造道:“上诉法庭确认《华侨时报》对法轮功的攻击文章是诽谤,推翻魁省法庭关于诽谤的裁决。”明明是因为败诉,没有赔偿,却在文中给自己圆谎说“由于现行法律先知,受害人无法得到补偿”。公然撒谎,毫不脸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