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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韩健身房贴公告禁止“大妈入内” 还列出8大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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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 天前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The Korea Herald



南韩仁川一家健身房贴出「禁止大妈入内」公告,引发热议。示意图,非文中健身房。(Photo by Danielle Cerullo on Unsp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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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先锋报(The Korea Herald)11日报导,一家位于仁川的健身房张贴公告「禁止大妈入内」,并附上「大妈」的八项判定标准,引发争议。

这间健身房贴出的公告还附加了说明:「只有具备教养和优雅的女性才能进入」。

健身房列出了区分「大妈」与「女性」的标准,表示无论年龄或婚姻状况,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就会被视为「大妈」:

1.不分年龄,喜欢占便宜。

2.无论去哪里都会引起别人抱怨,但本人浑然不觉。

3.搭乘公共运输时会占用孕妇专用座。

4.两人到咖啡店只点一杯咖啡,并要求店家多给一个杯子。

5.偷偷将食物垃圾丢进公共厕所或马桶。

6.舍不得花自己的钱,但花别人的钱就无所谓。

7.记忆力和判断力不足,说过的话一直重复。

8.跌倒后除了上帝之外不会有人想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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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身房老板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他之所以张贴这个告示,是因为符合上述条件的人给他带来了巨大伤害。

他说:「一些『ajumeoni』(对年长女性的尊称)将一篮子的衣服带到健身房洗,把热水开着一两个小时,导致水费翻倍;还会对年轻女性会员发表性骚扰的言论,像是说妳应该很会生孩子之类。」

店家公告中使用了「ajumma(阿珠妈)」这个单字,意为大妈、大婶,多年来这个词变得包含贬义,如今一般韩国人会避免在公共或正式场合使用。

报导指出,虽然韩国宪法第11条明载不得因性别、宗教和社会地位而歧视他人,例如韩国国家人权委员会在2017年裁决「儿童禁入区」构成歧视,但由于国家人权委员会缺乏对企业运行裁决的法律权力,所以此裁决只是一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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