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先设想的,中华民国台湾政府,设立"中华民国海外国民"制度,发放"中华民国海外国民"护照。对所有没外籍的港人,没外籍或仅有葡萄牙国籍的澳门人,马来西亚华人,中国自由地区永久居民,未加入外籍的海外真民运,以婚姻关系在台居住的中国人,在台中国留学生,在日本留学,工作,旅居的中国人,在港澳留学,工作,居住的中国人,给他们授予"中华民国海外国民"身份(Republic of Chunghwa National Overseas)(简写为:ROCNO)(以Chunghwa取代China,象征着大中华,而不是中国,避免与中国混淆)。(ps:已被认定为亲共者,港共官员,建制派议员,香港警务处,入境事务处亲共人员,依中共权贵来港定居者,中共党员,中共国使领馆的外交官和工作人员,中共官媒驻外记者,其他中共官办机构驻外人员,其他中共官派人员,没外籍的亲共侨领,亲共留学生等,被查证有小粉红倾向的,被发现有频繁的亲共言行的,均不可被授予"中华民国海外国民")持"中华民国海外国民"护照者,可免签证入境台湾停留90天(可申请延期)。除非有台湾居住权,或有台湾永久居民身份,否则在台湾无就业权。除非有台湾永久居民身份,且有足够的纳税记录,否则不能享受台湾的健保。除非有台湾永久居民身份,不能在台,澎,金,马地区购买房屋,土地等不动产。免签证国家的数量少于有台湾国民身份证号的中华民国护照。在第三国可享有中华民国台湾政府有限的领事保护,在台湾期间可自费接受短期培训,可考取台湾的驾照…这一设想,计划将彻底胎死腹中,彻底无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