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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防部称B-52飞近南海岛礁符合国际法 拒绝中方指控(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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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5-12-21 13:20: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多维

  美国国防部一位发言人就两驾美国B-52轰炸机12月10号靠近南中国海海域内中方人造岛礁飞行事件,对媒体表示,美方的那两架轰炸机并非故意在任何岛礁的12海里之内进行飞行运作。

  美国国防部(五角大楼)发言人马克·怀特(Mark Wright)在发给美联社的电邮中表示,美方在包括南中国海在内的整个区域间,常规性地进行B-52轰炸机的训练,目的是让军方保持良好的备战状态,同时凸显美方捍卫在国际法允许的范围内、在任何地点都拥有航行、航海和运作自由的决心。

  早些时候,美国军方另一位发言人、海军中校比尔·厄本也表示,海军在区域间经常进行常规性的训练,但是12月10号那两架B-52轰炸机的飞行并不是事先拟定的旨在宣示“航行自由”的运作,由此暗示那两架轰炸机有可能是偏离了航线。


  
  B-52是美国海外威慑的主要工具


  日本经济新闻中文网当天报道称,美国国防部日前接受日本经济新闻采访时指出,美军“B-52“战略轰炸机飞入中国在南海南沙群岛建造的人工岛12海里(约22公里)以内,这是符合国际法的普通训练飞行,实际就是在此基础上表示并非“意识到12海里以内飞行的‘航行自由作战’”。

  美国报纸《华尔街日报(电子版)》报道称,B-52飞行地点是在中国进入2015年以来设置灯塔等设施的华阳礁周边上空。而在南沙群岛主张领土主权的中国指出,美国军机在2海里(约3.7公里)以内飞行,对美方提出了抗议。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日前在回答媒体有关提问时表示,中方“敦促美方认真反省、纠正”错误,并“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任何类似危险、挑衅”的行动。

  美方的立场是,人工岛位于公海上,中国主张的领土主权是“无效”的。对于中国的抗议,似乎回答称“是普通的训练飞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领土沿岸12海里以内属于领海,其上空属于领空。2015年10月,美国派遣驱逐舰进入中国人工岛12海里以内,显示出不认可中国主张的方针。美军计划今后在观察中国动向的同时,继续在人工岛附近进行“普通训练飞行”。

  据悉,B-52是美国在1950年代开发的战略轰炸机,用于从天空攻击地面目标。可携带核弹头,续航距离达到1万6千公里以上。在越南、阿富汗和伊拉克各场战争中,实行了地毯式轰炸。2013年11月,中国在东海上空划设防空识别圈之际,美军也曾派出B-52,明确了反对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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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5-12-21 18:29:58 | 只看该作者
富裕了,肚满肠肥了,中国人忘记了怎样去打鸟来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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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5-12-22 03:52:33 | 只看该作者
这位作者又在吃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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