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論自由”糾偏 張三一言 本文是“言論自由”糾偏。 甚麼是言論自由? 言論自由是按照自己的意願在公領域自由的表達思想以及閱聽他人陳述意見的權利。(維琪百科) 以下是根據上述這一界定延伸和展說。 ◆1 【認定】 『言論自由必須以真實論述與表達意見為出發點,故意隱瞞事實或扭曲事實,不屬於言論自由的保護範圍。』 【糾偏】 言論自由的核心是想說甚麼就說甚麼或不想說甚麼就不說甚麼? 預先規定必須以“真實”為言論自由前提,實際上是預先規定他們不准說某一類話。實質就是禁止別人的言論自由,起碼是禁止一部分言論自由;然而,禁止一部分言論自由就是禁止言論自由。更重要的是誰有權力確定是不是真實?事實是掌握權力者確定是否真實:掌握權力的土共一貫把政治真實說成謊言、把政治謊言說成真實。 應如對待隱瞞事實或扭曲事實的謊言呢? 其一,一些沒有造成傷害、損害的謊言,屬言論自由範圍,不能設禁。 例如,A說:我昨天中了一億圓六合彩。這百分之一百是謊言,但是,法律不會禁止這類謊言;不能立法抓說這類謊言的人。但人們可以道德批判,說謊者需要付出人格、信用作代價。 其二,一些可能造成(或不造成)傷害、損害的謊言,也屬言論自由範圍,不能設禁。 例如,B說:阿三,你的孩子跌落沙井了!阿三夫妻狂奔救子,可能因而受傷(或不受傷);但是,心必受驚,心靈受傷。對這類謊言,法律不可能定出規禁條文,一聽到這類謊言就抓人;要等到事實證明確實是出現了傷害,才可事後按傷情懲治。說謊者要付出代價。 其三,對會發生即時損傷效果的謊言,應該設禁。例如在人群密集的公公場所(像星期天的香港旺角)大叫恐怖份子扔炸彈了!一叫就抓。 結論:法律保護沒有傷害性的謊言,懲治事實上已經造成傷損的謊言,禁止造成即時傷損的謊言。 我為甚麼要冒憎恨謊言眾意,再三再四強調說謊的言論自由呢? 因為土共一貫用謊言罪名迫害維權和追求民主人士,一貫用謊言維護其統權力穩定。
◆2 【認定】 『你們這樣說是剝奪我的言論自由!』我們在辯論中,會不時聽到這樣的責難。 甚麼是“剝奪言論自由”? 其一,最主要的是指政府(權力)禁止人民的言論自由。現今土共封網封報封電波、以言入罪就是剝奪言論自由活樣板。 其二,某些人或集團用實力(實力)脅逼他人不說甚麼或要說甚麼,也是剝奪言論自由。 其三,某些組織、社團、黨派規定加入的成員不能說甚麼、必須說甚麼,並不構成剝奪成員的言論自由。這個界定的前提是這個組織、社團、黨派是自願加入也可以自由退出。 其四,在自由辯論條件下,一方占了優勢,以勢壓住對方;占優者不構成剝奪言論自由,也不構成壓制言論自由。在辯論中指責對方:『你們這樣說是剝奪我的言論自由!』沒有道理。 ◆3 【認定】 『世界上沒有絕對的言論自由!』言下之意是:土共禁止某些言論是世界慣例,普世相同,無可指責。『世界上沒有絕對的言論自由!』典範理據是:德國禁納粹言論。 【糾偏】 其一,德國禁納粹言論,不是民主常態,不是普世真理,不是民主世界的榜樣,不能成為民主可禁言的普遍準則,不是民主社會都非要跟著如此做不可。因為它違反不能立法禁制言論自由的普遍立法原則。對德國我們可以理解也可以諒解;但是,不能認同,更不能作為標準。退一萬步說即使民主國家普遍存在禁特定言論,也不能證明其合理。全世界都普遍存在歧視婦女、強姦、腐敗、貪污、盜竊、是不是因普遍而合理合法了? 言論自由精髓是美國的第一條修正案“國會不得制定有關下列事項的法律:確立一種宗教或禁止信教自由:剝奪言論自由或出版自由:或剝奪人民和平集會及向政府要求伸冤的權利。”很明顯,德國禁納粹言論,有違美國第一條修正案“不得立法”精神。德國禁止納粹言論,是民主國家違背言論自由的惡例;絕大多數民主國家沒有跟進是堅持言論自由自身邏輯使然。 其二,違法處治與預先檢查不是同一回事。 言論自由除了言論自由自身內在必需的不得傷害別人外,不得在言前設禁:規定某些話不能說;不得先查後發。只可言後根據造成傷損情況懲治相關言論。 言前檢查加言後懲治是專制,沒有言前設禁,言後才根據傷損實況懲治是民主。 言後根據傷損實況懲治表現言論自由和言者責任的一致性。 按權力意志禁止某些言論和立法禁止某些言論本質上是同一回事。
◆4 【認定】 『莫言是一個合格的黨官,內在化性格就是崇拜、傾羨和畏懼權力、為權力辯護是其發自肺腑的聲音。在自由民主世界,不應該發表把極權體制權力邏輯內化為自己的觀點的莫言言論。』 【糾偏】 這是錯誤地以言論內容決定是否有言論自由權利。言論自由權利不能由言論內容決定,時下或眾人認為正碓的言論和錯誤的言論有同等表達權利。一個沒有所謂錯誤言論的世界同時也不存在甚麼正確的言論;禁止錯誤言論的結局是只有錯誤言論,起碼是充斥錯誤言論;土共提供了活樣板。 ◆5 【認定】:『XX報不發表我的文章,可見他們違背了自我標榜的言論自由!』 【糾偏】 “我的地盤我獨裁”!這就是言論自由。 我辦的報刊電臺發表你的東西是言論自由,拒絕你的東西也是言論自由。如果別人辦的報刊電臺必須發表你的東西才算是有言論自由的話,事實上變成了別人沒有了言論自由、選擇自由、處置私有財產自由… 言論自由既不是必須發表別人的文章,也不是必定要均衡發表各種意見,尤其是對立雙方的意見;言論自由要義是“每一個人都有創建言論地盤的權利!”並可以在自己地盤內獨裁、獨立自主或一言堂。土共剝奪人民言論自由並不是表現在它們不發表魏京生胡佳艾未未等人的文章,而是表現在魏京生胡佳艾未未們不能辦發表文章的媒體。
6◆ 【認定】:『中國有中國的國情,禁止某些言論發表是國情需要。』 【糾偏】 每一個國家都有其某些獨特國情,這沒有錯;但是,不論任何國情都不能立法限制人民自由權利。以國情為理由定立出限制人民自由權利的政權就是專制獨裁極權反動的政權,土共就是當今唯一如此的世界大國。土共的國情實質是黨情!土共的最大最根本“國情”(黨情)就是中國不能民主,中國人不得享受民主,只可黨主;因為一民主,黨主就灰飛煙滅了。為國情立法禁制言論自由辯護的都就是專制獨裁極權反動的政權辯護士,莫言是其中響噹噹的一個。莫言肯定和認同禁言之言是內在化、發自內心的黨官之言。 20121215 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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