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貌美女子为获绿卡与智障男闪婚 移民申请遭美领馆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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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2 05:13:3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金羊网

年轻貌美的女子与一名拥有美国绿卡的智障男子相识一个多月就结婚,结果移民不成,女子就起诉要求离婚。近日,广州市增城法院审结这一起涉外离婚案件,判决准许原告阿美(化名)的离婚诉请。

  绿卡觅得如花美女

2004年5月,跟随父母在美国居住且拥有美国绿卡的阿华(化名)回广东探亲。经人介绍,患有轻度智障的他认识了相貌出众的阿美。

比阿华小10岁的阿美很快与阿华谈婚论嫁。同年6月7日,相识一个多月的两人便闪婚了。婚后一个月,阿华独自返回美国居住。他每月都给阿美打越洋电话,每年还给阿美寄生日贺卡。

阿华回到美国后,着手给阿美办移民手续,按照规定要等排期。2006年7月,阿华还回到广东,和阿美共同生活了1个月后返回美国。

  领馆质疑结婚目的

2009 年10月,阿美收到了美国驻广州领事馆发出的移民约见信函,依约前往美国驻广州领事馆会见美移民官员。美国驻广州领事馆移民官员认为,智商正常且有文化背景的阿美肯嫁给先天智障的阿华,这事本身就值得怀疑,且两人自2006年8月至2009年10月三年期间未在一起共同生活,拒绝了阿美移民申请。

阿美为此大为恼火,致电阿华表示:“如果办不了移民,就离婚算了!”但阿华不同意离婚。

2010年,阿华取得美国国籍。阿华再次向美国移民机构为阿美申请移民,虽已受理但至今再无任何信息。阿华第三次回国暂居,但阿美态度冷淡。后来,两人再无联系。

  男方称被骗婚骗财

直到2013年11月26日,阿美向增城法院起诉离婚。阿华答辩说,自己先后在阿美和其家人身上花费了20多万元,感觉这是一场有预谋的骗婚骗财。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人未经深入了解即仓促结婚,其婚姻基础差,婚后原、被告又长期异国分居,近10年来双方共同生活时间不足3个月,原、被告根本未建立夫妻感情,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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