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遮丑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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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3 01:20: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法轮功的大纪元网因盗用马季的《相声艺术漫谈》,遭到马季之子马东的起诉,为躲避官司,近日主动提出赔偿8万美元,并公开赔礼道歉,试图了结此事。通观前因后果,我觉得可以用八个字来评价此事:赔偿虽易,遮丑不易。
  既然主动赔付,为何声明中只字不提?
  大纪元盗用马季作品的时间起讫为2010414日至2011225日,马东提起诉讼后,大纪元慌忙表示愿意赔款道歉,态度还算可以。然而,在326日的声明中,大纪元只字不提赔付8万美元之事,这是为什么呢?显然是想掩盖其丑陋行径,因为“神仙理屈赔常人”,太丢“轮脸”。殊不知,这样做十分愚蠢,马东工作、生活都在中国大陆,个中内情一问便知,又岂能瞒得了?法轮功在声明中不提赔付之事,待别人揭出来,反增其丑,故云“遮丑不易”。
  既然主动赔付,为何要玩文字游戏?
  法轮功方面主动拿出8万美元,是侵权者应作的赔付。肯“出血”是一种良好的态度,然而,与赔付相配套的应是真诚的道歉。可大纪元却玩起了文字游戏,明明是“道歉声明”,它却称之为“和解声明”,以此故造歧解,混淆视听,模糊性质。严格说来,“和解声明”应该由“涉诉”双方联合发表,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从中看到双方的态度。法轮功用“和解”二字,掩盖了这样一个事实:“诉讼内调解”,如果“理屈方”无条件接受了“有理方”提出的要求,则等于是一种“温和的败诉”。神仙输给常人,当然让李洪志和众“痴轮”脸上无光。可惜,这文字游戏太拙劣,太容易被识破。网友雅思的《偷换概念遮不了“轮丑”》(凯风网2014-04-09)一针见血地道出了其实质——“以此来掩盖法轮功受到的司法意义上的重挫”。把戏被戳穿,更增其丑,这种事岂是8万美元能够“买断”的?
  既然主动赔付,为何又要“狡辩+速删”?
  法轮功自以为“拿钱了事”是最聪明的做法,却不知它狡辩抵赖的狐尾还是被揪住了。它在所谓的《和解声明》中称:“大纪元中文网站刊载了马季作品《相声艺术漫谈》的数字版本,并声明该作品由台湾翰林说唱艺术团提供。”言下之意,它没有直接从大陆“拿来”,责在“翰林”。问题的关键在于“翰林”是否取得了合法的刊载权,如果是,那它就没有任何责任。法轮功想嫁祸于人,并挑拨马东与“翰林”的关系,没能得逞,反暴露了其险恶用心。大纪元还运用“马东认为……”这种婉辩的措辞,来淡化其侵权的主观动机。更为恶劣的是,它在《和解声明》发表后仍然保留着马季作品的部分数字版,并于43日删除了该声明,企图抹掉罪痕。种种迹象表明,法轮功根本没有诚意认错改错,只不过迫于诉讼压力而对原告方百般敷衍。如此态度,益增其丑,8万美元根本买不到一片遮羞布!
  “赔偿虽易,遮丑不易”,法轮功玩诡计,耍癞皮,结果只能是“且赖且丢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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