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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老板是兼职?温哥华"太空人"申请换枫叶卡被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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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0 19:29:1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文章来源: 世界日报

「老板」有全职与兼职之分吗?这是华裔刘先生(化名)的疑问。

  刘先生因为移民官指他在中国仍有事业,在本地成立的贸易公司只能算兼职(part time),不符外派资格,拒绝换发他的枫叶卡,并限令30天内离境。他认为移民官是刻意刁难,还说离境后可重新申请配偶依亲,既然如此,何必多此一举。

  在温哥华中国大陆社团组织中颇有知名度的刘先生,2005年以投资移民身分来到加拿大,由于中国的事业无法立即结束,因此在安顿好妻小后,展开「太空人」生涯,并不时往返加中两地,以兼顾事业与家庭。他并在加拿大成立贸易公司到中国,希望逐步转移事业重心。

  但2011年换发枫叶卡时,移民官认为他在中国仍有事业,虽然本地的公司有进出口实绩,但只能算「兼职」,不符外派资格,仅给他一年期枫叶卡。不久前他从中国返加时,移民官突然要求他在30天内离境,让他相当不满。

  刘先生表示,对技术移民而言,政府要求他们留在本地工作,贡献所长,这可以理解,但像他们这种有点年纪的生意人,英文不灵光,有的就是在原居地的人脉与商业关系,他透过自己的贸易公司出口加拿大酒品回中国,并在北京成立酒庄,拓展加拿大酒品在中国的市场,最后却落得限期离境的下场,实在令人生气。

  他在本地拥有不动产,妻儿都长住加拿大,年年报税,连同投资基金与过去几年的贸易实绩,也算为加拿大经济贡献不少,但移民官只在意他5年内是否实际在加拿大住两年,还说他不算「全职」老闆,甚至要他先离境,再重新申请配偶依亲。

  尽管他知道申请配偶依亲会获准,但就是嚥不下这口气,且移民部为何要多此一举,不仅劳民伤财,更增加自己的作业负担。

  刘太太也忿忿不平的表示,她的公民入籍申请也被拒,但不是因为居住时间不足,而是英文欠佳,无法通过入籍考试与面谈。她说当初申请移民时并无英语4级的要求,但2009年送件后移民部突然出台新规定,让她措手不及。

  她强调规定不是不能改,但不能追溯以往,应从办法公布后才申请或报到的移民开始适用,否则很不公平。她说绝大多数人都希望更年轻,现在她反而希望自己已经55岁,得以免除英文考试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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