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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洪志忤逆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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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8 19:11:5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近期,网上关于李洪志是“私生子”的话题成为热点,众多网友举出实实在在的证据。私生子,又称“非婚生子女”,是在受胎期间或出生时,其生父生母无婚姻关系的子女。通常人们以“私生子”批评某些人不遵守法律规定和风俗习惯,有着强烈质疑和批评的意思。在“私生子”问题上,李洪志忤逆父母。可谓大逆不道。
  听其言,“我不知道我的父母是谁”。
  “没有人知道我是谁,我也不知道我是谁。没有生命看到过我,没有生命叫过我什么,我也没有形,也没有名,与宇宙中一切所构成的东西都不相同……”,这是李洪志2002年3月在《北美巡回讲法》中关于自己的描述,并且通过法轮功媒体告诉海内外弟子。透过李洪志的“讲法”不难看出,关于李洪志的身世,他自己都说不清,好像有很多来不清、道不明似的。人生在世,谁无父母?通常只有“私生子”才搞不清这个最基本的问题——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不仅如此,李洪志在早期培训录像中还说,“这个宇宙的年龄我最大,连我生生世世的父母都是我造的”等等。李洪志自称“法身”无数,挥挥手就能造出无数个“父母”,他究竟是谁的孩子,李洪志自己能说清吗?乌鸦反哺,羊羔跪乳,卢淑珍和李丹辛辛苦苦把李洪志拉扯大容易吗?这个不孝之子竟然不认亲生父母?
  观其行,坐实母亲先怀孕后结婚。
  在李洪志成长的经历中,他专门做过一件为自己“正名”的行动,那就是篡改出生日期。据《轨迹:李“主佛”是怎样成“佛”的》揭秘,“1994年9月23日,李洪志开车到徐寅筌(时任长春市公安局指挥中心调度处副处长,曾任吉林省及长春法轮功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家,说当年当兵复员落户时年龄搞错了,让徐帮改过来,户口在绿园派出所。当时徐寅筌妹夫王长学正好在绿园派出所当教导员,徐寅筌当场就答应了。第二天,徐寅筌到派出所找到王长学,以李洪志身份证丢失为由补办身份证。”事实上,李洪志的亲生父母李丹和芦淑珍1951年夏天正在热恋,同年秋天结婚,这同样证明:李洪志要么是李丹和芦淑珍的“婚前产品”,要么是芦淑珍和另一个不知名男人的“秘密产品”,无论是那一种,都是“私生子”的铁证。篡改出生日期,并办理新旧两张身份证,则是李洪志对“私生子”的行为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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