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 进入手机版 | 继续访问电脑版

eNewsTree.com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335|回复: 0

法轮功嗜闹成癖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4-22 00:52: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就像一个嗜痂成癖的病人,法轮功这些年来“病”得不轻,而且无药可治。这个病就是嗜闹成癖。简单梳理一下,我们就会发现,其嗜闹成癖已形成了以下三种模式。
  ——逢批必闹。
  早年,李洪志乘全国兴起的气功热之际,拼凑了一个名曰法轮功的功法,但其并非教人强身健体的气功,而是盗用宗教术的一个邪教组织。当一些有良知的科学家和新闻媒体提出了质疑和批评后,李洪志便采取闹的方式对抗,可以说是逢批必闹。1996年,《光明日报》因刊登潘国彦批判法轮功的文章而遭到围攻;1998年春季,云南的《东陆时报》和《云南老年报》相继刊登了批判法轮功的文章,法轮功分子分批到报社闹事,扰乱了报社的正常工作秩序;1998年4月,山东《齐鲁晚报》发表文章《请看法轮功是咋回事》,文中揭露了法轮功害人的丑恶行径。在北京“法轮大法研究会”的授意下,法轮功练习者两度到该报社闹事;同年5月,北京电视台也因播出了记者李波制作的揭露法轮功的节目《上岗持证,能否扫除假气功》,遭到数千人围攻;1999年4月,天津《青少年科技博览》杂志第4期刊登了中科院院士、理论物理研究所研究员何作庥的文章《我不赞成青少年炼气功》,这篇文章内容并不多,不足1500字,其中只有两处提到法轮功,法轮功纠集了数千名练习者到《青少年科技博览》杂志社、到何作庥家,甚至到天津市政府去闹事,人数最多时达到6000多人。据统计,仅“4.25”事件之前,因批评法轮功而受到法轮功围攻闹事的新闻单位就有《辽宁日报》社、《南方日报》社、《中国青年报》社等17家。
  法轮功逢批必闹。如果说,闹得有道理倒也值得同情,可法轮功根本上就是无理取闹,仅仅是因为有人在媒体上提出不同的意见,法轮功分子就不依不饶,这完全是泼破无赖的做法。世界上正确的东西是不惧质疑不惧批判的,法轮功这样害怕批评,说明其心虚,只得靠闹来阻止别人揭穿其真面目。
  ——逢会必闹。
  法轮功被中国政府依法取缔后,更加变本加厉寻找各种机会闹事。在国内不好闹事了,便在国外利用大型国际会议闹事,搞所谓“讲真相”,制造影响,抹黑中国政府。 2007年9月3日至9月9日,APEC会议在澳大利亚悉尼召开。来自APEC组织21个成员国的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欢聚一堂,就“加强大家庭建设,共创可持续未来”的主题及亚太地区各种地域性合作问题展开讨论。APEC会议期间,法轮功组织经过精心策划,从世界各地调集人马,兵分三路,聚集悉尼闹事。他们制造了不少反华谣言、谎言,还妄图混入会场,制造事端、恶意诋毁中国政府形象,扩大影响,欺骗世人。不过,法轮功闹事图谋被会议主办方识破,未能如愿。2001年4月18日,联合国第57届人权会议召开,法轮功闻讯纠集弟子前往会场闹事,结果并没有讨得什么好处,就在这届人权会议上,通过了中国提出的“不采取行动”动议,决定对美国提出的所谓“中国人权状况”提案不予审议和表决。而且具有有讽刺意味的是,支持法轮功的美国,在本届联合国人权会议上,其在联合国上的人权代表资格落选了。2002年联合国第58届人权会议期间,尽管法轮功的雇佣军们拉着队伍,打着牌子在会场外闹事,但没有一个国家的代表理睬,这使得李洪志想通过闹事扩大影响抹黑中国的企图破产。
  ——逢节必闹。
  法轮功以为在一些重大节庆期间闹事,制造影响一定会事半功倍,因此,逢节必闹也渐成为其癖好。2000年国庆节,法轮功分子到天安门广场闹事,他们采取种种违法手段滋事,有的用油漆在天安门红墙上喷涂非法标语;有的举着横幅冲闯国旗警戒线;有的在天安门广场燃放爆竹,声称要以此“护法”;2001年元旦,数百名法轮功顽固分子陆续聚集天安门广场,他们混在参观游览的群众当中,打横幅、喊口号、撒传单,制造混乱,破坏社会秩序激起了广大群众的强烈愤慨。2002年春节期间,先后有美国、加拿大、英国、德国等13个国家和地区的61名外籍法轮功人员入境在北京天安门和其他地区从事闹事活动,全部被中国公安机关依法驱逐出境。法轮功的目的无非是要制造国际纠纷。
  在中医看来,癖,是一种病。又称癖气,是指痞块生于两胁,时痛时止的病证。多由饮食不节,寒痰凝聚,气血瘀阻所致。此病经中药调理,假以时日便可痊愈。法轮功嗜闹成癖,也是一种“病”,只是法轮功的这种“病” 已病入膏肓,盖因其邪教本性难改,无药可治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Archiver|手机版|消息树

GMT-8, 2024-4-18 11:15 , Processed in 0.041313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