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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无诚意的“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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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9 00:08:0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3月26日,法轮功核心网站的一份《和解声明》引发网友的热议。
  事情的原委大致如此:该网站因未经许可刊载了马季先生的《相声艺术漫谈》,后被马季先生的儿子马东在美国告上法庭,在理屈词穷下和强大的法律压力下,该网站无奈发表声明进行道歉,并表示将删除相关文章,进行“和解”。
  知错能改自然是善莫大焉,但和解如果没有诚意,真诚度就会大打折扣。法轮功媒体的“和解”诚意几何呢?
  先从“和解”的时机来看。法轮功近些年在海外的无耻滥诉向人们充分展示了他们强大的法律顾问班子,因此,法轮功方面不会不清楚刊登马季先生的作品需要征得其版权合法继承人的同意,为什么不在刊载马季先生的作品之前就与马东沟通?为什么直到被诉上法庭后才姗姗“和解”?说到底,这就是一种侥幸心理、无赖心态,直到证据确凿,法律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悬到头上时他们才“屈尊”表示“和解”,到底是“危机公关”还是反躬自省,明眼人一看便知。
  再从“和解”的内容来看。道歉自然是这则“声明”不可避免的核心,但如果细究《和解声明》的全文,却能嗅出明显的狡辩甚至指责的气息来。“声明”在一开始就强调“该作品由台湾翰林艺术团提供”,言下之意,法轮功媒体并非知法犯法,“元凶”另有其人,他们也是“无辜”的“受害者”。对于已经十分明显的侵权盗版行为,“声明”又特别强调,这是“马东认为”,言语中颇有这是马东的个人己见,是马东在没事找事的意味。言为心声,听话听音,虽然法轮功媒体摆出了道歉“和解”的姿态,但言语中透漏的信息却让人如同吃了一个苍蝇般难受。
  最后还要提一下“声明”的结尾部分。在这个部分,法轮功媒体虽然对侵权行为表示道歉,并承诺删除马季作品的数字版本。但却闭口不提如何进行赔偿,如何消除因为非法刊载而带来的负面影响,而是将“此案因此达成和解”作为“声明”的重点,而对马东对此到底如何反应也是绝口不提。这就如同一个人将朋友的汽车开进了粪坑,虽然口头表示歉意,却既不提供经济赔偿,又不为朋友洗车除臭。将推脱责任放在第一位,如此“和解”诚意何来?
  可见,《和解声明》不过法轮功媒体在法律压力下的无奈反应,舆论压力下的“危机公关”。蒙混过关才是“和解”的核心,“大法”组织怎么可能对“垃圾常人”真心道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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