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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正厅级干部敛财217万 嗜酒如命 家藏近900瓶茅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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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0-13 09:22:0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rave 于 2021-10-13 09:24 编辑

ZAKER


10 月 12 日从西宁市中院获悉,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原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贾小刚因受贿罪获刑 7 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从 2015 年至 2020 年,贾小刚敛财超 217 万。

北大毕业 在最高检工作 25 年

贾小刚,男,汉族,1967 年 1 月生,今年 54 岁,河南安阳人,研究生学历, 1987 年 10 月参加工作,1992 年 12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5 年 9 月,18 岁的贾小刚到河南大学法律专业学习,2 年后到河南省安阳市行政干部学校当教师,4 年后到北大进修。

1991 年 9 月,贾小刚到北大法律学系民事诉讼法专业攻读硕士,毕业后(1994 年 7 月)到了最高检,从那时起至 2019 年 3 月,贾小刚在最高检工作 25 年。

在这 20 多年的时间内,贾小刚担任过民事行政检察厅正科级干部、副处级干部、民事检察处处长等,2007 年 10 月任民事行政检察厅副厅长。

2018 年 12 月,最高检内设机构改革,重新调整组建了 10 个检察业务机构,按数序统一命名,分别为第一至第十检察厅,担任民事行政检察厅副厅长长达 11 年的贾小刚,履新 " 第六检察厅 " 副厅长。

2019 年 3 月,贾小刚 " 空降 " 青海,担任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 正厅级 ) ,2020 年 7 月 22 日被查。

在青海省检察院工作期间,贾小刚还是蒙永山下属。蒙永山在 2019 年 2 月履新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今年 6 月被查。



纪委通报称,蒙永山背离初心使命,丧失理想信念,官迷心窍、跑官买官被骗;执法犯法、以案谋私,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甚至在政法队伍开展教育整顿期间仍然不知收敛等。

880 瓶茅台



在贾小刚被查之前,2020 年 7 月 8 日,中央政法委召开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动员会。

会议强调,要在政法系统开展教育整顿,来一场刮骨疗毒式的自我革命,坚持刀刃向内,彻底割除毒瘤,清除害群之马,确保政法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在他被查之后,官方还发布了贾小刚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的画面被曝光——



2020 年 11 月 28 日,贾小刚被双开。

当时的双开通报中提到,贾小刚以权谋私、以案谋私,违反政治纪律,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以他人名义收受钱款,掩盖违法事实,规避组织审查调查。

此外,贾小刚还被指在安置复转军人过程中,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搞权色交易,承诺和帮助他人承揽工程项目;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司法活动;违反生活纪律,贪图享乐,享受 " 管家式 " 服务,生活腐化堕落,追求低级趣味等。

在贾小刚落马之后,官方还公布了贾小刚的办公室现场画面。

据检察院工作人员介绍,因为案件查办的需要,贾小刚的办公室一直在封存中,没有动过,还保持着原貌。在贾小刚办公室的柜子当中,还存放了一瓶酒。


据纪委干部披露,贾小刚嗜酒如命,尤其是特别爱喝酱香酒,酱香酒里面又特别爱喝茅台酒," 我们在北京他的两个住处,包括在西宁两个地方搜查时,发现的茅台酒就多达 880 余瓶。"

此外,办案人员还提到,贾小刚在收酒的时候,好多人都是给他邮寄过来,上面写的是他的名字,但是贾小刚收到以后都用涂笔或者喷漆,名字都要刮掉。

贾小刚到青海后,几乎每天都在喝酒。工作日是每天必喝,周六周日有的时候是喝两场,有的时候甚至喝三场。每天上班,心思大多数都在想怎么约晚上的酒场。

贾小刚到了青海时还带着一个生活的团队,这个 " 生活团队 " 就是贾小刚将河南老家村子里的亲戚带到青海,目的就是把他的生活伺候好、照顾好,相关费用都由贾小刚的商人朋友们支付,享受所谓的 " 管家式 " 服务。

贾小刚 " 管家 " 常永波说," 其实我刚开始来西宁是冲着贾小刚来的,他只要是能够弄到二手活让我干干,那我就满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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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小刚每天都有酒场。

常永波说," 他的客人越来越多,后来就把我忙得不得了,因为他的朋友有的时候喝多了我还得送,喝多了送到哪儿不知道,你送完回来晚了又是一顿臭骂,轻则是骂,重则就是抬脚踹,有时候离得近的抬手就是打。他这么高的学历,感觉他好像上了学不是学法律的,就好像学骂人的。"

常永波负责给贾小刚开车、做饭、洗衣服、安排酒局,照顾贾小刚的生活,每天出门,都要把贾小刚的皮鞋擦得一尘不染。

贾小刚还在青海省西宁市海湖新区的高档小区租住两套住房,一套用作他的住宅,另一套用作他的 " 食堂 "。

这个所谓的 " 食堂 " 颇为神秘,贾小刚自称 "10 号楼 "。外地的某些商人、朋友找他办事,请客吃饭都安排在 "10 号楼 "。



在被查之后,贾小刚忏悔道,"过问案件自己视为是一种家常便饭,朋友让问,抄起电话就打,朋友的朋友,不认识的人一问也打。现在想起来,真的是说祸国殃民感觉不为过。给检察事业,给应当有的人民群众心目当中的司法干部的公正形象,完全因为我的行为都给毁坏了。"

敛财 217 万

据西宁中院披露的消息,从 2015 年至 2020 年,贾小刚敛财超 217 万。法院还提到,贾小刚受贿数额巨大,且多次索贿——

被告人贾小刚利用其担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副厅长、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挂职)、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厅副厅长、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利用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在工作安排、案件办理、工程承揽等事项上承诺或提供帮助,索取或非法收受请托人给予的钱款共计人民币 217.3479 万元。

贾小刚敛财首站,是在最高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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