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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阔天空
前言:在美国许多人自豪地宣称美国的政治制度是最完美的。笔者和一些中国大陆的法学教授,公知人物交流时,他们也表达类似观点。本文将简要介绍美国的建国理念和制宪历史背景,分析1992年以来总统,众议院,参议院的选举结果,讲解美国民主宪政严重弊端,讨论一些常见的对于民主,联邦,共和等概念上的误解,最后根据许多事实透视共和党如何利用这些制度弊端,通过各种各样的手段企图实现少数人对多数人的统治。
本文两万多字,将分五次连载,本篇是连载之三:美国司法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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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以来的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九位大法官,任期终身制。自从1990年10月以来确认了11位大法官,提名总统,就职日期和参议院确认投票结果,详情如下(图表6):
仔细观察会发现以下的现象。 ● 民主党总统提名的四位大法官,都获得参议院60票以上的绝对多数通过,因为他们都是中间温和派。 ● 共和党总统提名的七位大法官,只有两人(Souter和Roberts)获得60以上的绝对多数通过,另外五人依靠简单多数通过,因为他们是极端保守派。 ● 共和党老布什和小布什分别提名两名大法官,都是一个温和一个极端保守。其中极端保守大法官汤玛斯Thomas获得的参议员票数52 只代表了48%的选民。 ● 川普提名的三名大法官获得的参议员票数54,50,52分别只代表美国人口的 45%,44%和46%。
目前九个现任终身制的大法官,四个极端保守者获得的参议员票数所代表的全国人口都少于50%,这就是少数人对多数人进行长期统治的体现。为什么会出现以上的情况呢?首先是前述的参议院每州两票的制度造成。其次,参议院的共和党先后三次改变了游戏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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