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洪文被捕时从家中搜出的“财物”!
最近,某官方媒体披露:王洪文在担任党中央副主席之前月薪六十八元,当了中央副主席以后月薪仍旧是六十八元。
一九七六年十月王洪文被捕后,搜查者从他在钓鱼台的住所搜到“一些装有现金的信封。信封上印有上海某机关的名称。这些信封还未拆开,是上海每月给他的生活补贴,每月十五元。 1976年粉碎四人帮后,媒体上揭露王洪文的腐败案例,就是王洪文用半价购买人民大会堂宴会喝剩的茅台酒。
当时人民大会堂宴会后,把各个桌上喝剩的茅台酒集中倒在一个瓶子里,在内部以半价出售。当时茅台酒价格是4.6元,半价2.3元,王洪文就凭借党中央副主席的特权,以2.3元的价格,购买喝剩的茅台酒,以此来证明王洪文生活十分腐化,判处死缓罪有应得。 原中央政治局委员、主管农业的国务院副总理陈永贵,当了副总理不仅老婆和孩子仍是农村户口,靠工分吃饭,他这位堂堂副总理没有城市户口,没有国家干部工资,仍在大寨挣工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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