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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情反转!董事长涉嫌猥亵女童案系其子为上位做的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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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4 05:21:2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北晚新视觉

原董事长涉嫌猥亵女童系儿子为上位做局?新城回应



“新城控股董事长王某某涉嫌猥亵女童”一案持续发酵,随即公司董事长变更,选举公司董事兼总裁王晓松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二人为父子关系。网上也出现涉及王晓松的传闻,称“儿子做局”、“这次的案发或许是父子相争”等。



据乐居财经报道,新城控股集团品牌客服中心媒体公关负责人陈鹏庭,其表示,“这些信息系毫无根据的揣测谣传”。 同时,其表示,公司有系统化、职业化的经营管理体系,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

事件回顾

7月3日,有媒体报道,新城控股董事长王某某涉嫌猥亵女童,于7月1日在上海被采取强制措施。



据悉,王某某猥亵女童的行为发生于6月29日下午,地点为上海万航渡路一家五星级酒店。被猥亵女童事后向在江苏的母亲打电话哭诉,母亲即赴上海报警,王某某随即被采取强制措施。女童已验伤情,构成轻伤。

7月3日晚,上海警方通报确认王某某涉嫌猥亵女童属实,另有一名犯罪嫌疑人也被刑拘。

官媒发声

警方通报刚公布,@人民日报 火速发声,提出了针对该案的三个焦点问题:

“究竟是猥亵还是强奸?”

“输送幼女是否存在病态利益链?”

“嫌犯有无性侵女童前科?”

同时严正表态,守卫儿童权益,不容丝毫妥协和打折。

@新华视点 评论中称,王某某作为一名知名企业家、公众人物,却将罪恶之手伸向柔弱的孩子,对于这种令人发指的犯罪行为,公众向来深恶痛绝。根据最高法、最高检等部门相关意见:应当依法从严惩治。

@光明日报 从法律角度,找出了从严从重处罚的依据。

尽管该案还处于侦查阶段,是否定罪量刑,还须经过法院的审理裁判,但对于猥亵儿童的犯罪分子,将面临什么法律后果,并非未知数。根据《刑法》规定,“猥亵妇女的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如果王某猥亵儿童罪成立,就应当在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幅度内,依法律“上限”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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