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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遭遇了强拆,选择了报复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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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2-27 11:01:58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天若有情天亦老?大道无情便是魔!
沈勇平
        红星新闻:2017年7月7日20点左右,江苏泰州靖江市一派出所民警包某贵身穿警服,开着一辆小车在该市新桥镇多个路段连续撞击路上行人,致4死9伤。作案后他服农药试图自杀,被发现后送医。2019年1月30日,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包某贵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检察院指控:包某贵因对其住宅拆迁等问题不满,欲实施“群死群伤、轰动性”事件,制造社会影响。2017年7月7日20点左右,包某贵从江苏省靖江市新桥镇某酒店出发,沿路在某小区、某娱乐中心门口、新桥中队门口等路段,连续撞击路上行人, 致被害人4人死亡, 1人重伤,5人轻伤,3人轻微伤。
        身为警察的包某,不仅遭遇了强拆,还遭遇了殴打。包某想讨要一个说法,但有关部门置之不理,于是包某就萌发了报复社会的想法,想通过制造轰动性事件来发泄自己的不满情绪。这不得不让人反思,到底是什么把一个警察变成了受害者,并把一个正常人变成了具有反社会人格的危险分子?
       身为警察的人会有这种遭遇,身为普通老百姓就更别说了。警察是强势者,但随时可能会变成弱势群体。在权力不受制约的情况下,任何人都会遭遇不公,包括警察、官员、富人等群体。当遭遇不公后,也只能选择忍气吞声,如果想要讨回公道,后果会更严重,搞不好就会搞得倾家荡产和家破人亡。
        近些年来,因为强拆导致的悲剧数不胜数,如有的人在强拆中被自焚、被活埋等,还有的强拆人员在强拆过程中遇害,如某乡的副书记在强拆过程中就被人捅死。强拆制造出了无数的悲剧,为什么就禁止不了呢?这当中的水太深,涉及经济利益和政治利益,存在官商勾结和权钱交易等。
        当遭遇了强拆和殴打,很难得到公正的处理结果,这种情况下,只有两种选择,一是忍气吞声,二是选择报复。如果选择报复,应该针对施害者,而不应该针对无辜者。如之前有个老人遭遇了强拆,那位老人就把闯入家中的强拆人员打死了。如果这事要是发生在法治国家,完全是正当防卫,不用负法律责任。
       包某也选择了报复,但他选错了报复对象,他不应该针对无辜者,而应该针对施害者。也就是说,包某要报复,也应该针对那些强拆的人和打他的人。如果包某针对的是施害者,即便要负法律责任,也能得到别人的同情。而他针对无辜者,不但要负法律责任,也很难得到别人的同情。党管司法,害人无数。
天若有情天亦老?大道无情便是魔!
西奈山人
法家严刑峻法,王者一尊;纵横家纵横捭阖,不择手段。
今人耻谈法家和纵横家,认为这二者正是专制和专制的帮凶。
但是,今人在厌恶法家和纵横家的同时,却推崇《道德经》,殊不知法家和纵横家重要的一个理论源头,正是《道德经》。
正如章太炎指出的那样——老子《道德经》是道家转向法家的枢纽。
道家理论是对所有人类先天固有的人性的总结。人性是什么?人性就是动物性,贪生怕死,好逸恶劳,趋利避害。
道家不用人们去精研理论,就能天然运用,因为它就是人类所谓人性的本能。就像蟑螂一样,无论是华美的殿堂,还是阴暗的下水沟,它都能来去自如,悠哉游哉,美其名曰“大隐于朝,中隐于市,小隐于野”。
道家最有操守的庄列一派,仅仅是不主动害人,但指望他们主持正义替天行道,是不可能的。
而法家和纵横家则是奉行“得权者制人,失权者丧命”的信条,只讲成败,不讲善恶。有兴趣的朋友可以读一下《韩非子》,其法术势的理论根基都在《道德经》。
道家外部没有对手,这个道理就像蟑螂没有对手一样,打不死的小强生存能力令人叹为观止,它是打得赢就打,打不赢就走,敌进我退敌退我进,你打你的我打我的。这种死皮赖脸的动物是自然生存的强者。
道家所谓至高无上的道,最终的解释者和操作者只有统治者,即“圣人”,这是域中四大“道大天大地大王大”所决定的;这个四大中的圣人王,和“圣人不死大盗不止”中的圣人不是一类人。
“圣人之治”的圣人,专指域中"四大"之一的王者,即统治者;而“圣人不死;绝圣弃智”的圣人,是指社会中的智者,启蒙知识分子。故此,这样的“道”根本不可能出现大量道家迷所期盼的宪政,只能出现一代又一代韩非、商鞅、苏秦、张仪。
《道德经》之所以迷惑众生,是因为其中确实有许多非常精彩地论述,可以说触及了真理。
比如认为“道”是一切的创造者,一切的本源和依据 ,它独立不改,周行不殆,先天地生,可以为天地母,等等。但是最终用“域中四大”的理论连接了天道与人道,赋予了统治者替天行道、替天立言的无上的特权,而必然陷入了人治的泥潭。
因为道家的道是无善无恶的,因此导出所谓的无为而治,更导出圣人之治,这都是其理论必然的逻辑结果。由于不解道语,而把大道的最终解释权交给了所谓的圣人。
天若有情天亦老,人间正道是沧桑。至此,道家无善无恶的混沌无情,转化成了法家大奸大恶的冷酷无情。
先秦诸子中,只有墨子看到了这个问题,专著“天志”,强调天道并非无情无爱,四季运行,万物化生,都是天道大爱的明证。
从明显的自然运化生生不息的现象,墨子推导出人间的非攻兼爱,选贤举能,甚至提出连君王都要民选。也正是因为这一点,墨家才被儒道势力所剿杀。
《圣经》中也有道的概念,旧约创世纪第一句是,起初神创造天地。这句话与道德经中的道生一,一生二……相对应;约翰福音第一句是,太初有道,这句话也和道德经中的道对应。但是约翰福音接下来说的,就是道德经所没有的——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
这一句,就让“道”有了情志,并且无可推诿。这一句也注定了人间一切君王统治者都不可以替天行道,都不可以奉天承运。因为圣经中的这个道早有白纸黑字的律法——十诫:不可拜偶像,不可杀人,不可侵犯私人财物,不可做伪证……
洛克的政府论提出的“生命权、自由权、财产权”,正是这十诫的政治哲学阐释。
只有道有了意志,有了对人明确的善恶规定,这样的道才有了实际意义,否则只能沦为四大之一的“王”的玩物。
天若有情天亦老?大道无情便是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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