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讹人老人,制度黑洞中进化出的邪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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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3 11:47:19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呼兰胖子:讹人老人,制度黑洞中进化出的邪灵
今天,湘潭一个市民自杀的消息刷屏了。他为什么自杀?是投资P2P失败了,还是家里被强拆了,抑或家里突遭大难一时想不开?都不是,他是学雷锋学的。怎么着?学雷锋还能自杀?雷锋也不是自杀啊?这是咋回事儿?
原来,这位市民叫王培军,他骑自行车与一个三轮车发生剐蹭,骑三轮车的中年妇女下车不小心碰到一老太太。中年妇女怕被讹,骑着三轮车扬长而去。王培军主动扶起老太太,谁知老太太一把抓住王培军,一口咬定是他撞的,说自己腿疼,要王培军给他看病。王培军无奈,只好把她送到医院。医院让王培军先交钱,王培军说不是自己撞的,到医院却说既然是你送来的你就得交钱。王培军没办法,只好给老人交了一千块,一检查,啥事儿没有,老人就回家了。王培军以为没事了,谁知老人第二天又找上来,说自己胸口疼,得住院。王培军知道老人意图讹人,就去派出所报警。结果派出所说,既然是你扶的你就得负责,住院花销太大,不如你赔他一笔钱。你如果不拿钱,派出所就拘留你。王培军无奈,只得陪了老人六千五百块钱。本来他以为破财免灾了,谁知第三天,老人带着儿子、媳妇和派出所警察又来了,说自己头疼。老人儿媳妇张口就要二十万,王培军向警察求救,警察不管。老人家人扬言,现在法院判这样的案子就是谁扶的就谁负责,你说你没撞都不行,拿不出钱就坐牢。王培军小本经营,他根本拿不出二十万,可拿不出就要坐牢。他悔恨自己一时糊涂扶了老人,毁了自己一生。于是,他彻底绝望,晚上关上店门,喝下农药自杀了。
这件事如果事实真是如此,可以说,是医院、警察和老太太一家共同逼死了这个好心的小生意人。这是一个巨大的悲剧。这个悲剧充分说明,我们这个国家的某些心灵已经堕落得无可救药了,公正和人性在这里已经荡然无存。所以,事件曝光后,网友非常气愤,谴责医院的有之,谴责警察的有之,当然,大部分人都在谴责那个老太太和她的家属。但是,很少有人反思我们这个社会为什么会屡屡出现这样的悲剧。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悲剧?天佑认为这是制度的黑洞效应所造成的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邪恶现象,这是人类文明史上的耻辱时代。有人问了,你为什么下这样的结论,你有什么根据?那么,我就从三个方面分析一下悲剧形成的原因:
一,老人喜欢讹人的心理原因。毋庸讳言,目前喜欢讹人的老人正是当年的红卫兵造反派那一代,他们从小受仇恨教育洗脑,满脑子阶级仇民族恨,很少有传统的仁义礼智信的概念,更没有现代人的博爱与怜悯之心。他们在很小的时候就参加了一系列的政治斗争,斗老师、斗走资派、走黑五类、斗各种各样的社会主义敌人,很多人还参与过打砸抢,这个时代的他们,其实就是政治丛林中的鬣狗,只要闻到血腥立马就会冲上前去撕咬,没有是非,只有政治正确;在他们失去使用价值后,他们被抛入无垠的乡村荒野,说是上山下乡,其实就是被打散后变相劳改。在这最艰苦的农村,他们浪费了自己的青春,尝尽世间辛苦,很多人失去生命、失去贞操。但是,由于他们是被人家欺骗去的,他们一直没有醒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命运;再后来,他们回城,除少部分进入了机关和国营大厂、大部分人都是在朝不保夕的大集体里工作、甚至很多人直接就要自谋生路,由于当时环境的问题,大部分人的生活条件比在农村并没有什么明显的改善;再后来,他们遭遇了大面积的下岗,他们就像被人抛弃的野狗被人哄到社会上,有残羹吃残羹,无残羹就吃屎。这样,就养成了他们对世界极其扭曲的认识,同时兼具对金钱极度贪婪以及对他人财物的强烈占有欲。再加上他们大多数有过给公家打工的经历,都有一种公家的便宜不占白不占的心理,以至于到了现在,他们很多人还有一种见什么便宜都往上冲的本能。这些老人是阶级斗争的受害者也是加害者,所以,在他们内心深处都有“对敌人的同情就是对革命事业的犯罪”的烙印,所以,他们讹起人来绝对是毫不留情。
二,老人喜欢讹人的制度因素。中国的老人,大多数的退休金和养老金都非常微薄,平时吃饭都紧张,很多人甚至要靠子女接济。加之医保体制的原因,如果他们生病,那就雪上加霜。所以,他们都有强烈的不安全感。所以,一旦是被人撞了,活着自己跌倒,生怕会花很多钱,给儿女添负担,就极力想把责任转嫁到他人身上。有些人甚至有借机讹诈对方一点钱,以备自己以后生活或者是给儿女点补偿。这种现象是世界上绝无仅有的。为什么?很简单,我们这个国家的养老体系是有重大缺陷的。大家知道,中国关于养老,是有个《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可是就是因为有了这个法,才使得中国的养老制度建设陷入尴尬。
这是为什么?因为这部所谓的法律,把本来应该属于自己的责任都推给了子女,甚至还规定了儿女不常回家看老人也算违法的荒唐条款。而世界上除了中国这个伟大的国家外的绝大多数国家,子女并没有赡养父母的义务,抚养老人是政府的责任。不管多穷的国家,即便是赞比亚这样的穷国,也让国民享受了最基本的国家福利:免费教育、免费医疗及养老制度。在国外,养老是政府的责任。各国政府都制订了非常完善的养老制度,他们绝对不会把养老问题推给社会,尤其是子女。中国大陆出台《老年人权益法》,要求子女赡养父母,这在很多国家眼里是极为荒唐的!他们认为年轻人应该有自己的人生,不应该所谓的孝道来绑架年轻人。当然,各国的法律里也有关于子女对老人精神关怀的条款,但是,绝对不会要求子女经济上赡养老人。国外为什么没有《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这类的法律的,因为这样的法律在议会里根本通不过。在国外,人们知道一个最基本的常识,我是纳税人,我缴纳了税,政府就必须给我提供相应的公共服务,这里就包括养老服务。你什么时候见到国外的老人像中国的很多老人一样,看不起病,甚至吃不上饭的?如果出现那样的情况,那肯定是个丑闻。但是,在中国,尽管它收着差不多是全世界最重的税赋,但是,对于养老这部分投入非常有限。在中国,老人吃不上饭的比比皆是,有的老人甚至还要八九十岁了还要为自己的生活而去摆摊,就别遑论医疗了。
可以这样的讲,这个国家由于在养老制度上的可以不负责任,使得中国的老人都有强烈的危机意识,不敢生病、生病也不敢轻易上医院,这不能不说是非常令人痛心的。在这种情况下,一个老人在街上被别人撞到了,他内心的恐惧是可想而知的。万一自己住院要花很多钱,那么就很可能就把整个家庭拖垮,所以,他极力想找个能负这个责任的人的心理我们就能理解了。
三,再谈谈老人喜欢讹人的社会因素。首先就是警察的权力过大的问题,警权过大不仅仅表现在他们的权力不受约束和法律赋予了他们太多的自由裁量权等方面,这里还包括了他们参与了太多社会管理和民事纠纷的事情。在国外,应该找警察的事情就找警察,该找法院的就找法院。而在我们这个国家,警察参与了大量的民事纠纷,而他们的调节又不像法院那样就被法律效力。于是,在处理纠纷的过程中就有了很多和稀泥的情况。和稀泥这种事情看起来是要化解矛盾,将矛盾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但是,很多时候,这种和稀泥的情况实际上又制造了很多不公。本案这个悲剧里,除了老人心理的因素及他家人的因素,警察在这里和稀泥的态度也不容忽视。其次,就是整个社会对老人讹人事件的纵容的问题。这么多年,老人恶人的事情此起彼伏,但是,缺少有老人因为恶意讹人受到法律的制裁。而这种现象就给了某些老人一个心理暗示,能讹就讹一把;而讹不成,法律也不能把你怎么样。于是,这些老人讹起人来也就越发的有恃无恐。
综上所述,具有中国特色的老人讹人现象根本就是制度所造成的,即便是我文中第一个关于老人心理养成的问题,那实际也是教育制度和各种不公正政策共同作用的结果。在我看来,现在的中国老人就像是一群生活在幽暗的山洞里的生物,由于环境的限制,而且缺乏阳光,那里资源极度紧缺,他们为了生存就要学会利用一切一切可利用的资源生存,包括残害同类。他们是天生如此吗?不是,他们如果生活在蓝天下,森林中,资源丰富,他们还是正常的物种。只不过,因为种种原因,他们掉入了制度的黑洞。在这里,他们被迫进化,向着盲目、尽量减少能量消耗甚至是残暴方向进化,而这种进化不是生物的正常的物竞天择,而是为了生存而不得不进行的逆进化。这种进化会产生邪恶的基因,一旦这些基因传导到黑洞外面的生物身上,也会产生巨大的负面作用。用句明白的话说:讹人老人,制度黑洞中进化出的邪灵。这种邪灵,很可能让我们整个民族改变进化的方向,变得跟文明背道而驰。
1966年北外女生声明退团震撼了
1947年,王容芬出生于北京海淀,童年在海淀培元学校读小学,1957年考入北京101中学。
1966年8月18日,北京外语学院德语专业四年级19岁学生王容芬,参加了天安门广场毛泽东接见红卫兵的集会活动。她没有迷醉和狂热,而是将眼前景象,与纳粹德国行迹对比无异,悲哀地想:“这个国家完了!这世界太脏,不能再活下去!”
9月24日,她具真姓名真地址,给毛泽东寄出退团信,如下:
请您以一个共产党员的名义想一想:您在干什么?
请您以党的名义想一想:眼前发生的一切意味着什么?
请您以中国人民的名义想一想:您将把中国引向何处去?
文化大革命不是一场群众运动,是一个人在用枪杆子运动群众。
我郑重声明:从即日起退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她又用德文抄写此信,带在身上,买了四瓶DDT杀虫剂,来到苏联驻华使馆附近,服毒自杀。她想让苏联人发现她的尸体,把她以死反抗文革的消息传出去。
那知未及毙命,被北京公安医院救了过来。关押十年后,判无期徒刑。
1981年王容芬33岁,终获无罪释放后,被历经坎坷古道热肠的的费孝通先生推荐到中国社科院社会学所从事研究工作,后来成为著名的研究韦伯思想的专家,1989年6月她前往德国定居。
王容芬的命运有三个令人惊叹之处:
一是在举国痴狂之际,竟能独具慧眼以不怕死的勇气戳穿“皇帝的新衣”;
二是竟能坚强并幸运的活下来,目睹“文革”的破产,按当时“标准”,王容芬如果被执行了死刑,决不令人吃惊,林昭、遇罗克、张志新、李九莲等都因在揭穿过“皇帝新衣”而被处以死刑,许多人听了王容芬的故事,先入为主地断定她已经“壮烈”了。
三是王容芬受尽非人折磨之后,精神竟没有崩溃,而能在理性严谨的学术领域中取得巨的大成就,以一颗平常心面对余生。
说到中国的文革,说到反思文革,我们除了不能忘记林昭、张志新、遇罗克、史云峰等等勇于独立思考、勇于坚持真理直至献身的先驱者,我们无论如何还不能遗漏和忘却一个人,她就是文革之初年仅19岁的女大学生——王容芬。
张志新等因主流媒体曾有过报导,知道他们的国人自然更多一些。而王容芬,因种种原因,似乎未见主流媒体有过什么报导,只有个别作家曾写过专门的文章报导她的事迹,而且也未见发表于主流正规媒体,知道她的人显然少得多。
笔者算是比较关注建国以来,尤其是反右运动和文革等历史研究的,但也只是近两年,才在无意中关注到她——王容芬,一个现代版秋瑾式的女杰,但与秋瑾有着很大不相同——大约最相似的就是都明知要毁灭,却拚命地扑向熊熊之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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