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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天一轮奸案再闹乌龙 北京法院否认闭门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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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30 05:13:5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中国解放军歌唱家李双江之子李天一涉嫌轮奸案,引发一重又一重罗生门。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29日晚报道,李天一轮奸案已闭门庭审,但随后北京市海淀区法院网站发布消息指,李天一轮奸案闭门庭审为不实消息。该案被害人杨女士的律师田参军也表示,自己在外地出差,目前该案还未确定开庭时间。
李天一案最近纷扰不断,就在28日,李家新闻发言人、法律顾问兰和通过互联网宣布,李天一母亲梦鸽女士要求公开审理该案,以“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去除神秘感,消除公众对其家庭和司法的双重误会”。兰和一并公布了梦鸽给海淀区法院的申请信。针对梦鸽突然提出的“公审”要求,中国网络上有人鼓掌,也有法律专家指出,此举将侵犯其他未成年被告人的权益,也侵犯了受害人杨女士的隐私权。受害人的律师田参军也在微博中表示,公开审理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另有一些评论认为,梦鸽的要求存在作秀之嫌。北京权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孔德峰就在博客上撰文批评,梦鸽申请李案公开“不过是一个矫情的表演”。

作为“名人之后”兼“富二代”,李天一接连涉案受到中国舆论强烈谴责,也激起民众对社会不公正的不满。而在最近一周里,各方围绕该案的动作不断,包括李天一同案犯代理律师李在珂25日对外宣称,在受害人杨女士醉酒被搀扶进李天一等人的车辆之前,李天一等五人已与酒吧经理商量好“小姐出台价格”。李在珂承认,在“轮流发生性行为”过程中,确实存在殴打杨女士的行为。但他解释这不是为了性侵害,而是性交易过程中杨女士的某些行为惹怒了李天一等,脾气暴躁的李天一秉性难改,动手打人。酒吧经理把醉酒的杨女士搀扶进“寻欢者”的车辆,属于“强迫卖淫罪”,酒吧经理为犯罪主体。

但李家的法律顾问兰和随即反驳,是否存在打人事实尚存疑问 ,李在珂擅自发布所谓的细节,极端不负责任。与此同时,署名“解密哥”的匿名网民又大爆料,内容包括杨女士曾经反抗,结果被李天一的同伙反剪双手、搂脖子、捂嘴从酒店停车场强行绑架到房间。而有关酒吧也表示,其为正规酒吧,保留对李在珂打官司的权利。

此次舆论风波前,轮流发生性关系和轮奸风波,以及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易延友那句“强奸陪酒女比强奸良家妇女社会危害性小”风波,已然将李天一轮奸案一步步推向舆论的风口浪尖。此案件会以何结局收尾,只能静待官方最后的定夺。



(葡尾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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