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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宪法日:依宪治国,我们是认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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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4 11:11:44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xlyyj 于 2018-12-4 12:14 编辑

沈勇平
       现行宪法共有一百四十六条,可以总结成六个字,那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宪法作为根本法,就很好地体现了党的领导,可以说,党的领导是宪法的灵魂,如果没有党的领导,宪法就会成为没有灵魂的行尸走肉。
        有人经常问,党大还是法大?这是一个伪命题,党领导一切,当然是党大,法律也要服从党的领导,包括宪法。宪法要是不听话,党就可以带领人民修理它,把它修理得服服帖帖。其他法律要是不听话,就更容易修理了。说得专业一点,就是党可以把自己的意志变成法律,法律是党的意志产物。
       司法独立是资本主义国家的产物,我们绝不照搬照抄,不仅不照搬照抄,还要高度警惕。有的人居心叵测,提倡司法独立,其目的就是想削弱党的领导。绝不允许司法独立,否则,就会削弱党的领导,甚至会否定党的领导。如果司法独立了,把党往哪里摆?所以,要坚持党对司法的绝对领导。
        宪法虽然规定,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但人民素质太低,不能很好地行使权力,所以党迎难而上,替人民当家作主,这也体现了党的担当精神。党替人民当家作主,并不是要替自己谋私利,党没有自己的私利,如果非要说有,那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人民谋福利。
       宪法规定:“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主义制度,就等于是否定党的领导,这个是要坚决禁止的。有类似行为的,就要以危害国家安全罪追究其法律责任。
        宪法还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不过,党是个例外。党在法上,才能落实党的领导。若是党在法下,那就是法领导党,而不是党领导法。
          宪法明文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但前提要依法享有,不能非法享有。宪法也不能成为非法享有自由的挡箭牌,有的人打着宪法的旗号去追求非法的自由,结果适得其反,不但没有得到自由,反而失去了自由,身陷囹圄。
         宪法还明文规定:“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要善意批评,不允许恶意批评。要是敢恶意批评,那就是不负责任,要承担法律后果。我们欢迎一切善意的批评,但拒绝所有的恶意批评。恶意批评是不怀好意,是别有用心,对此,不但要拒绝,还要坚决打击。
        中国是法治国家,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依宪治国最根本的一条,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要依宪执政,就坚决不允许司法独立,坚决不允许破坏社会主义,坚决不允许非法享有言论自由,坚决不允许提出恶意批评。总之,依宪治国,我们是认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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