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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56万!老板送情人大豪宅,正妻告上法庭成功索回!过程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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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1 11:45:4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沈阳晚报




今天(11月1日)12点49分,杭州市拱墅区武林壹号公寓1 幢3 单元2001 室以 26,560,000 元被拍卖。

今年5月24日,这套豪宅被法院强制腾空。

说起这事来,过程曲折堪比电视剧...

杭州一男子给其情人3000多万元,情人一次性付款买下这套房产,男子正妻发现后就将情人告上法庭。胜诉后,情人被强制腾空这套房产。



之后,这套房子就被挂在了阿里司法拍卖网上。据了解,房屋合同面积319.1 平方米,室内布局为四室二厅一厨四卫一保姆间。这套房子总共吸引了7人报名,33499次围观。

该套房产起拍价是2021万元,保证金为120万元。起拍时间为10月31日,总共进行了110次竞价。最后,由一位朱姓购买人以2656万元拍得。

事件回顾

小金(化名)与阿化(化名)于2004年相识,相恋4年后在2008年结婚。


2014年,小金发生严重车祸,在其住院期间,阿化与小丽(化名)结识并发展为婚外情。

期间,阿化多次赠与小丽财物,仅2014年6月-11月间,阿化共赠与小丽现金3050余万元。小丽用该笔钱款一次性付款购买了武林壹号公寓一套(购买价格为2038万余元)。


2016年3月,原告小金以被告阿化未经原告同意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为由,向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被告阿化赠与小丽的赠与行为无效,且返还原告小金现金合计3400万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所有权,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权单独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判决确认被告阿化3050万元的赠与行为无效,并要求被告小丽将上述款项返还小金。


因被告小丽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所列义务,原告小金于2017年7月11日向滨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执行法官多次做被执行人工作,劝说被执行人小丽自动履行生效判决。但小丽坚持认为当初是阿化自愿赠与,且与其生了儿子,分手也应当给儿子,拒绝履行生效判决。


为此,法院依法查封了小丽名下的位于武林壹号的一处300多平方米的房屋。

]去年年底,执行法官曾上门规劝其自行腾退,并张贴腾房公告,但小丽拒不履行腾房义务。


2018年5月24日上午8点,50多名执行人员到达武林壹号现场,进行司法强制腾房。8点20分到30分期间,小丽父亲、保姆、孩子、亲戚离开住宅。

夫妻共同财产受法律保护,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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