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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检察院亮瞎了我的合金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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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9-21 09:09:01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鲁山一初中生涉嫌强奸17岁女孩 检察官介入下双方冰释前嫌】​​
    “我儿子终于重新回到学校上学了,太谢谢你们啦!马上中秋节了,俺也不知道该怎么感谢咱检察官呢,给咱检察院送个锦旗吧!”2018年9月的一天,鲁山县某镇的王某(女)激动的紧握着检察官韩昊的手说。这还要从一起强奸案件说起。
冲动是魔鬼王某的儿子小赵今年16岁,是该县某中学初二学生。暑期的一天,小赵因一时冲动与一名17岁的女孩小花强行发生了性关系,案件移送至鲁山县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未检检察官发现犯罪嫌疑人小赵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仍存在模糊认识,被害人及其父母情绪也很激动,检察官在审查卷宗、讯问小赵之后,2018年7月24日,鲁山县人民检察院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帮教首当先小赵和小花均系未满十八周岁的在校未成年人,如何贯彻落实“双向保护、优先保护”的原则,做到既能充分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又能最大限度的关注未成年嫌疑人的成长,承办案件的检察官韩昊着实了下了一番功夫。一方面,邀请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李某对小花进行专业的心理帮扶,帮助小花解开心结,继续学业。另一方面深入了解小赵的家庭成长环境,对其邻居和老师进行了深入调查,开展亲情会见,对嫌疑人小赵进行心理疏导,帮助其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和明辨是非,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矛盾终化解经过心理咨询师李某耐心细致的疏导,被害人小花逐渐走出了阴影,她的高一班主任钱某也反映说目前小花的状态平稳,成绩也比较稳定,小花也从原来的不愿意接受办案机关询问、拒绝回答问题,到告诉检察官韩昊说“我想让小赵当面向我道歉”,这些变化让检察官韩昊深感欣慰。犯罪嫌疑人小赵更是在检察官韩昊和驻所检察官叶景会的教育引导下,将看守所变成了自己学习法律知识的地方,对自己的错误真诚悔悟,写下悔过书和致歉信,希望能够得到被害人小花的谅解,也希望自己能够早日回到学校继续上学。小赵的母亲王某多次向未检科表达了想要和解的意愿,希望能够赔礼道歉、赔偿被害人小花的损失。而此时小花的父母看到小花的变化,态度也缓和了很多,办案检察官将双方的父母叫到一起,给双方拉家常、讲政策、讲法律,希望双方能平心静气下来,面对问题,解决问题,一切都以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为先,双方父母在未检干警的劝导下终于冰释前嫌。随即,未检科联系当地调解委员会对双方进行和解,王某赔偿了小花父母八万元人民币,小花和其父母对小赵表示谅解,在未检检察官的促成下,双方自愿签订了和解协议书。重新入课堂2018年8月27日,案件移送至鲁山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眼看着马上就9月份了,学校就要开学了,未检科检察官很是着急,一边联系小赵的班主任,深入小赵所在的辖区调查,看其是否有合适的保证人,能否实行有效的监护和帮教,一边与执检部门的检察官叶景会深入关押场所与小赵见面谈话、与管教警官谈话、与同舍人员谈话,深入了解其改造情况,看其是否符合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情况,鉴于小赵主观恶性较小、系未成年人、与被害方依法自愿达成了和解、有帮教条件等,遂于9月2日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将小赵的强制措施由逮捕变更为取保候审,使其在新学期伊始,能和同学们一起开始学习。“执法为民、尽职尽责、情系少年、倾心相助”锦旗上的16个金黄大字,不仅是百姓对鲁山县人民检察院未检工作的肯定,更是全社会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发出的诉求,“孩子们成长的更好,是我们最大的心愿。”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检察机关任重而道远。(文字:宋宛蓉 图片:魏鹏程 编辑:魏鹏程 审核:王红云 孙红艳)鲁山县人民检察院​​​
鲁山检察院亮瞎了我的合金眼
    中国的法律据说是世界上最牛逼的法律,这种法律为什么牛逼呢?因为掌握法律的人更牛逼。【天佑私人微信号:hulanpangzi28】
    怎么样?大家看完了有什么感受?刑事案件,检察院居然可以主持和解?强奸犯罪还能调解?家长还有脸送锦旗?检察院还真敢收?我太服了,中国的法律掌握在这样的人的手里,简直是亮瞎我的合金眼。按《刑法》,已满 16 周岁需要负完全刑事责任。即使已满 14 周岁不满 16 周岁,强奸罪也是需要负刑事责任的。难道检察院对于刑法不了解?
    我不知道鲁山县检察院为什么要这样做?但是我第一印象就是:刘强东太冤了,你干嘛去美国性侵,你要是去了鲁山县城,你跟谁强行发生性关系都有检察院为你保驾护航啊。
    我不知道大家记得中国留学生唐鹏在美国以租房为借口强奸女房主的事情不?在那件事中,最有趣的插曲就是,唐鹏的父母知道自己儿子出事了,赶赴美国后试图贿赂受害人让其改变口供,也被警方起诉。唐鹏父母为什么要找受害人企图花钱摆平?很简单,他们是凭着对国内司法现状的了解,依葫芦去美国画瓢,以为受害人会收钱改口供,没想到,他们却花钱花出了个牢笼。
    为什么强奸案在美国不能花钱摆平?很简单,在美国,刑事诉讼的唯一目标就是维护社会正义。这样的司法目标所带来的审判和对受害者对金钱赔偿之类的诉求,是没有任何关系的。在美国,即使在刑事审判中包括了涉及财产的判决,其受罚没的财产也是充公上交的。在美国,由于受害者根本不用担心受害赔偿问题,所以,也绝对不会接受所谓的“赔偿”,受害人要的就是对自己权利的捍卫,这就是唐鹏父母完全不了解的。
    大家知道,在美国的刑事诉讼案中,提出起诉的一方,并不是受害者的家属,而是各级检察官。检察官们根据自己所掌握的证据决定是否起诉,而刑事审判追求的是正义的伸张,目的是坚决打击犯罪,起诉性质是公诉,而不是像中国,是受害者起诉加害者。 因为司法体制的不同,代表正义追求的美国检察官们不存在与罪犯有和解的可能性的。被起诉方贿赂受害者会坐牢,贿赂检察官更是重罪。这跟中国检察院的检察官们的目的截然不同。
    在中国,法律是有刑事和解的可能性的。关于刑事和解,另一个名词就是花钱减刑。但这种减刑是有条件的:一,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二,犯罪嫌疑人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三,和解是当事人自愿的且合法的。大家看明白这三个条件没有?对的,前两个条件是障眼法,为第三个玄而又玄的条件打掩盖。当事人怎么自愿,如何合法?这就是巨大的权力操控空间,也就是说,主持和解的人才是这件事的主导者。
    由于中国的司法中有这种花钱减刑的制度,法律掌握者就可以对被害者的个人权利完全不加以考虑,而去做受害人或者家属的工作。在法律掌握者的认真“工作”下,被害者或因为恐惧或因为其他原因,很多时候偶就不得不放弃正义追究,而接受所谓的和解,收下一笔钱忍气吞声息事宁人。当然,如果受害人不接受“和解”,或者选择上访,那就是另外一个悲惨的故事了。当年唐慧的事儿大家还记得吗?如果当时她接受了金钱和解,会有她以后那么多磨难吗?所以说,这次小花父母选择接受八万块钱,我觉得他们是非常无奈的,如果不接受这八万块钱,以后的事情恐怕更难以想象。【天佑私人微信号:hulanpangzi28】
    鲁山县检察院这次之所以出名,是他们把这种事情作为功绩来宣传。其实,这种事儿其他的地方也在做,不过没有这么高调而已。如果在美国,花钱赔偿那是涉嫌妨碍司法公正的,但是,在中国,司法公正不是一个重要的事情,重要的是,检察官能利用司法这个工具达成让双方“冰释前嫌”的目的,这才是最令人值得回味的地方。
    鲁山检察院的“工作”不是他们的独创,而是正常,大家懂啦?当检察官们遇到强奸案不是想到如何严惩犯罪,而是选择“做工作”,这种“做工作”说轻了是和稀泥,说重了,那就是......咳,我还是不说了,要过中秋了,我别跟自己惹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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