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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思恐极!案例分析解读川普移民新政对华人的影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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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8-7-13 07:34:0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Lisa 于 2018-7-13 07:50 编辑

wamen 未名空间



川普的USCIS在6月28日出台的AOS 485和N400入籍新政,我之前发了几篇,今天具体分析下和我们相关的案例在川普6月28新政和6月28日之前一直使用的Obama时代老政策的影响

具体政策链接和解读我前几天贴过了,在此一并附上链接,以备大家reference。

USCIS 6月28日新政原文:

http://www.uscis.gov/sites/default/files/USCIS/Laws/Memoranda/2018/2018-06-28-PM-602-0050.1-Guidance-for-Referral-of-Cases-and-Issuance-of-NTA.pdf

报道1:
http://qz.com/1323136/a-uscis-immigration-policy-change-threatens-non-citizens-with-deportation-if-they-lose-status/

报道2:
http://www.forbes.com/sites/stuartanderson/2018/07/11/new-uscis-policy-will-carry-harsh-consequences-for-applicants/#69d092834615

下面是我自己总结分析的,欢迎大家讨论。


案例1:

学生身份F1或者F1 OPT期间,或者是H1B延期,提交EB1A/B 485 AOS

情况说明:如果因为任何原因485被拒,比如因为140没有批,或者任何USCIS的技术原因,比如他给你邮寄的RFE或者interview notice你没收到

沿用Obama老政策:被拒之后,移民局不会下达驱逐令NTA,如果备用身份过期(F1过期或者H1B过期),可自行离开美国继续CP

川普6月28日新政:被拒同时,移民局立刻下达驱逐令NTA,这时有2个选项:离开美国或者留下了等待出庭

(1)最好的结果:选择继续留在美国出庭。驱逐的出庭排期是所有移民一起排(不存在合法非法区别,因为都是非法的了!),目前法庭挤压了77万个案件,乐观估计出庭排期需要5-10年。这期间,没有合法身份,不能离开美国,不能合法工作,不能办驾照(除了拿那种民主党州给颁发的无证移民驾照)。

等到5-10年之后终于上庭了,你有一下几种选择:

(1)(a) 主动要求“voluntary departure”,这就是相当于刑事法庭里面的“guilty plea”,法官允许你自行离开,但是你等待的这5-10年期间算“unlawful presence", 你会触发 移民法不准入境里面的9B条款的规定,10年内禁止入境

(1)(b) 你不申请主动离开“voluntary departure”,让法官判你的案子。这有两种可能,第一种法官发现你485应该被拒,然后他判决驱逐出境,这个会触发移民法不准入境里面的9A条款的规定,10年禁止入境,加上你同时违法9B的规定,也是10年,一共20年禁止入境

(1)(c) 法官发现你的485应该批准,发回USCIS重新审理485,你在1-3年之后485批准拿到绿卡。 这个是最好的结果,可是你也等了5-10年不能工作,没有驾照,没有身份

(2)如果选择拿到NTA就自行离开美国,你会因为蔑视法庭罪,被缺席审判“ordered removed in absentia”, 这样会触发9A规定的10年禁止入境然后再加9B规定的5年禁止入境因为你没有参加法庭程序


案例2:

H1B换公司,或者H1B延期

情况说明:H1B换工作或者延期被拒(最近很多这样的案例)

沿用Obama老政策:被拒之后,移民局不会下达驱逐令NTA,你可以重新提交H1B申请,也可以回国重新签H1B签证

川普6月28日新政:被拒同时,移民局立刻下达驱逐令NTA,这时有2个选项:离开美国或者留下了等待出庭,没有回国重新签H1B的选择

(1)最好的结果:选择继续留在美国出庭。驱逐的出庭排期是所有移民一起排(不存在合法非法区别,因为都是非法的了!),目前法庭挤压了77万个案件,乐观估计出庭排期需要5-10年。这期间,没有合法身份,不能离开美国,不能合法工作,不能办驾照(除了拿那种民主党州给颁发的无证移民驾照)。

等到5-10年之后终于上庭了,你有一下几种选择:

(1)(a) 主动要求“voluntary departure”,这就是相当于刑事法庭里面的“guilty plea”,法官允许你自行离开,但是你等待的这5-10年期间算“unlawful presence", 你会触发 移民法不准入境里面的9B条款的规定,10年内禁止入境

(1)(b) 你不申请主动离开“voluntary departure”,让法官判你的案子。这有两种可能,第一种法官发现你485应该被拒,然后他判决驱逐出境,这个会触发移民法不准入境里面的9A条款的规定,10年禁止入境,加上你同时违法9B的规定,也是10年,一共20年禁止入境

(2)如果选择拿到NTA就自行离开美国,你会因为蔑视法庭罪,被缺席审判“ordered removed in absentia”, 这样会触发9A规定的10年禁止入境然后再加9B规定的5年禁止入境因为你没有参加法庭程序


案例3:

父母来探亲,B1/B2签证延期

情况说明:在B1/B2签证I94过期前,给移民局提交延期申请,在等待5个月之后因为任何理由被拒。

沿用Obama老政策:被拒之后,移民局不会下达驱逐令NTA,父母在180天内自行离开美国,不会trigger 3年的"unlawful presence"产生的ban,下次可顺利使用B1/B2签证进入美国

川普6月28日新政:被拒同时,移民局立刻下达驱逐令NTA,这时有2个选项:离开美国或者留下了等待出庭,不存在回国还可以继续使用B1/B2签证下次再来美国的可能

(1)最好的结果:选择继续留在美国出庭。驱逐的出庭排期是所有移民一起排(不存在合法非法区别,因为都是非法的了!),目前法庭挤压了77万个案件,乐观估计出庭排期需要5-10年。这期间,没有合法身份,不能离开美国,不能合法工作,不能办驾照(除了拿那种民主党州给颁发的无证移民驾照)。

等到5-10年之后终于上庭了,你有一下几种选择:

(1)(a) 主动要求“voluntary departure”,这就是相当于刑事法庭里面的“guilty plea”,法官允许你自行离开,但是你等待的这5-10年期间算“unlawful presence", 你会触发 移民法不准入境里面的9B条款的规定,10年内禁止入境

(1)(b) 你不申请主动离开“voluntary departure”,让法官判你的案子。这有两种可能,第一种法官发现你485应该被拒,然后他判决驱逐出境,这个会触发移民法不准入境里面的9A条款的规定,10年禁止入境,加上你同时违法9B的规定,也是10年,一共20年禁止入境

(2)如果选择拿到NTA就自行离开美国,你会因为蔑视法庭罪,被缺席审判“ordered removed in absentia”, 这样会触发9A规定的10年禁止入境然后再加9B规定的5年禁止入境因为你没有参加法庭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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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8-7-13 22:27:26 | 只看该作者

移民局新规 可免要求补件 直接拒绝申请

世界新闻网





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13日发布一项政策备忘录,加强移民官的自由量裁权;从9月11日起收到的申请,如果没有提交全部证明文件或所提供材料不合要求,可以直接拒绝,不必先寄发补件(RFE)或否决意向(NOID)通知。

新规涉及的移民申请类别,包括各类非移民签证/身分以及移民申请,例如外籍劳工H-1B申请及延期与转换,商务及旅游签证(B-1/B-2)转换学生身分(F-1/F-2),跨国公司经理签证(L-1),艺术家签证(O-1);还有亲属移民(I-130)、职业移民(EB类)、调整身分(I-485)等。

移民局说,根据加州和纽约法庭发布的初步禁制令,新规不会改变有关DACA裁决的RFE和NOID政策及做法。

新政策为移民官恢复全部裁量权,使他们不必先发出RFE或NOID即可拒绝申请、陈情和要求。这是为了阻止用琐屑或空洞申请“占位子”,并鼓励申请人一次性提出规定的证明。

如当事人没有申请福利或要求的合法基础,或申请的福利或救济计画已终止,移民官可拒绝申请;如申请福利时没有出具所有规定的证明,移民局也可以无法建立资格拒绝申请。

移民局局长西斯纳说:“移民系统对琐屑或无理要求不堪负荷,经由这个早就应该采取的政策改变,移民局为我们的移民官恢复全面裁量权,以驳回对移民福利不完整和不合资格的申请和请愿。”

西斯纳说:“这样做将能阻止企图利用这个系统的琐屑和空洞申请,确保我们的资源不致浪费,最后改善本机构完全依法有效和公平裁决移民福利申请的能力。”

2013年的政策备忘录,基本上限制移民官未发出RFE或NOID即拒绝申请的权力,规定当事人提出申请时出具的证明如未能建立资格,除非“没有批准的可能性”,应先发出R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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