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4年年初起,在母亲生命有危险的情况下,允许堕胎。根据爱尔兰卫生部提供的数字,2016年,医院共进行了25例相关手术。其法律基础是爱尔兰议会2013年通过的《怀孕期生命保护法案》(Protection of Life During Pregnancy Act)。根据该法,母亲自杀风险也属于威胁生命情状,允许堕胎。
他们警告不得轻率对待堕胎行为,并强调必须保护胎儿生命。爱尔兰主教会议生物伦理委员会主席冯·艾尔芬(Doran von Elphin)主教表示,人类社会不能接受这一观点:"一个人有权终止另一个人的生命"。爱尔兰主教会议在一份共同声明中指出,即使是在发生了强奸、胚胎有严重缺陷的情况下,也不能忘记:"孩子无辜,有权得到最好的支持和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