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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只有做正派人的义务,没有忠于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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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16 06:15:5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人只有做正派人的义务,没有忠于党的义务!
因为,不具是百姓还是党员,都还是原来的自然人。而党不过是由利害结成的一种领域关系,关系不能使在了党的人不再是原来那个人。既然加入进共产党的人依然还是原来的人,并没形成为一个新的物种,那他们就只有服从人类种性的义务,没有提出党性的权利!因党员的活动与行为所实现的还是原有的人性,党又不是一个新物种,哪来的党性?
但在人性与党性的提法上,党已俨然以与人类平等乃至超越人类的资格出现了,可事实上自然界里只有人类,没有党类这么一个新物种,没有这样的物种哪来党性这个新物种性?
人性与党性的不同只是——人性天赋,是客观的,全类无差别的,即普遍的和必然的,因而不可抗拒的。而党只是少数人主观结成的盟约,是选择性行为,因而是可抗拒的与特殊的,不具有普遍性和必然性的。
因而秉受于天的,全类无差别的,普遍的与必然的,不可抗拒的人性是所有人类成员不能逃避的义务,违犯者理当受惩处。对于由少数人用意志结成的可选择、因而可抗拒的,不具普遍性与必然性的盟约,人类成员不负有义务。因为党章与党的纪律本来就不是建立在人性普遍与必然性上的,参加了党的人才有遵守党性的必要,其他人没有对党的义务!
老孙立志消灭共产党!它又不是存在世界的事实,有什么理由要求有与存在世界的事物的不可抗的资格?人对共产党没有任何法定义务。共产党以强力加给我们的各项规范全不合法!虽然它是口头上和条文上的法律,但它不是基于自然的法则。
共产党的法全是出自人然;
民主国家的法全出自自然!
此就是专制与民主制度的区别。
只有合乎自然的法规才是合法的法。人民有义务遵守合自然法规的法,没有义务遵守不出自自然法规的任何法律,人民有权利铲除不合自然法规的任何的法。
既然入了党的人依旧是人,为什么不依人的自然性为一切法规的出处与根源?共产党算个什么屌毛灰?它就是一帮抢劫犯,一帮迫害狅,我们对它只有消灭的权利,没有服从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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