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ewsTree.com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17817|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移民美国仅两年便遭国税局彻查 华人夫妇险丢绿卡(图)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8-3-21 20:21:1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世界日报



 据美国《世界日报》报道,不同于几十年前的老移民拿着200美元就敢追逐“美国梦”,如今的新移民经济实力越来越强,多以高学历人才或经营企业为主。众所周知,美国课税严重,为了避免辛苦赚的钱被白白缴税,所以他们在移民前早做了税务规划。可是殊不知所谓经过“高人”指点的策略,却让他们遭遇美国国税局彻查,若查出违法时,有时连绿卡都保不住。

  会计师和税务律师童志敏(Derek Tung)分享一个具代表性的案例,刘先生和刘太太2015年4月从中国移民美国,移民前将持有一家公司100%的权益转让到父母和兄弟名下。这家公司收入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金为2000万元人民币。刘先生为这家公司工作,每年有4万美元收入,他的工资是公司所有管理人员中最高的,并拥有公司签字权。他们的父母和兄弟每年都会“赠予”刘氏夫妇50万美元,刘氏夫妇也将这笔支出申报为赠予。

  刘氏夫妇有一个小孩,虽然不在美国工作,但经常来往于中美之间,他们在中国的银行帐户存款都不超过1万美元,有几张借记卡(Debit Card),每张都有超过1万美元的存款,有100美元的利息收入,没有任何股息分红。他们有一栋房子以187万美元购得,并有50万美元贷款,2017年他们被国税局审查。

  童志敏表示,国税局控诉他们没有申报公司名下的银行账户,50万美元赠予是否需要缴税的问题,以及隐瞒交易来源、交易权属、资金控制等。刘氏夫妇的经历也是许多新移民面临的问题,虽然只报了两年的税,2017年就被查税,“只要认罪,输了官司,绝对取消绿卡资格”。

  他说,类似该案由第三方持有财产(Property Held By Third Party),很多时候是为了避免财产被放置联邦欠税留置权,因此纳税人将其资产转移给亲友避税,但此举一般不会成功,因为联邦欠税留置权会延伸至由第三方持有的财产。

  该案国税局最后的结论是:50万元不是赠予,而是纳税人没有申报他们控制的公司在2015至2016年的额外收入(additional income),并判罚1万美元。照说依法若没有申报海外资产,罚款可以高达其存款余额的50%,但在他的争取下锐减。

  总之由于刘氏夫妇听取别人的税务规划建议,很难判定最初就有意欺诈国税局,所以该案最后从刑事案变为民事官司,当事人才得以保住绿卡。

  童志敏说,刘氏夫妇移民美国才短短两年,就遭遇国税局审查。不过有关方面会根据当事人移民时间长短,处事手法,也就是每个事实都可能影响审判结果。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沙发
发表于 2018-3-22 21:18:59 | 只看该作者
稅務局查的對。哪有贈送五十萬的事?這對劉姓夫婦就是詐騙和偷稅。他們在中國發財就是因為逃稅,現在到美國還如法泡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Archiver|手机版|消息树

GMT-8, 2024-4-19 02:35 , Processed in 0.041489 second(s), 1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