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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政治才是铲除腐败的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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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8-3-5 00:19:24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xlyyj 于 2018-3-5 00:20 编辑

杨晓渡回应监察委会不会成为“超级权力机构”?
南都讯 今日中午,在2018年两会第二场"部长通道"上,监察部部长杨晓渡就拟设立的国家监察委员会答记者问,并回应称拟设立的国家监察委员会和中央纪委合署办公,直接向党中央报告工作,接受党中央的领导、监督,
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反贪总局和全国人民检察院的反贪系统加入国家监察委以后,中央纪委监察委机关和地方纪委的监察委机关总共增加了10%的人员。增加的过程当中,将来职权的行使,范围是有所扩大,但是职权的类型,基本上和过去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国家的行政监察工作职权的方式大致相同,并没有太多扩权的行为。

苍天一浮尘
(导言:自由、民主、法制已被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内,本文力荐民主政治制度前提下的反腐,请网管看清了,不要轻易删文。)
中国大陆的一个令外界迷惑不解的现象就是关于反腐,整个国家投入到反腐方面的资源惊人,官员们一天到晚都在用在了学习反腐文件、领导讲话、典型案例等五花八门的材料方面,中央为反腐制定了各种各样的制度、规定、条例,工作招待能喝什么不能喝什么都有详细的规定,连通奸这种隐私都被肆意公诸于众,甚至还动员了官员的老婆们参观监狱。中央几年来发动了一场又一场的反腐政治运动,包括群众路线教育、三严三实,什么红脸、出汗、照镜、正衣、扯袖、咬耳,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一套又一套,令人目不暇接、眼花缭乱。各级党委设置了相应的纪检委,由上一级党委直接指挥,重拳反腐。三年多来反腐成果累累,三十多万党政官员被查处,许多官员被逼得纷纷跳楼、跳河。在反腐的同时,一个又一个廉政的榜样被高调推出,这些榜样如圣人一般光彩照人,不食人间烟火。花了如此高昂的代价,搞得如此热热闹闹、如此轰轰烈烈,照说这个国家应该是官员很清廉,社会风清气正,公民地位很高,政府办事效率很高才对。但是,实际情况恰好相反,全社会的腐败积重难返,社会公德不断下降,政府程序繁琐且效率低下。
问题出在哪里?
难道上述中央实施的各项反腐措施都错了吗?难道说,腐败不该反吗?
依浮尘的看法,腐败一定是该反的,但是,玩法有问题。什么样的玩法,对应什么样的措施。按照这种内部反腐的玩法,中国当前采取的各种反腐措施都是必要的,也是可取的。错不在上反腐的措施,错在反腐的大方向。
反腐有两种玩法。
一种是极权政治下的反腐,另一种是民主政治下的反腐。两种反腐,关于腐败的罪名相同,但反腐的目的不同。也就是说,反腐的动机是不同的,动机不同,效果自然也不相同。
先说民主政治下的反腐。
民主政治下的反腐,其终极目的是要保证民主制度的有效性和权威性。它有以下特点:
1、权力规则由全民民主制定,不是由某个党派制定,因此权力规则不可能偏向某个党派;
2、权力规则依法制定,法不修改则权力规则不得修改,不因执政党的更迭而变化,不会搞运动式的反腐:高兴时反一下,不高兴时就不反了;
3、依法反腐,不依权力反腐。腐败等同于犯法犯罪,反腐的职能由司法部门履行,而不是由政府行政部门履行,更不是由党的组织来履行;因此,一旦发生腐败行为,没有权力部门或上级能够为腐败者抵挡;
4、反腐的对象覆盖了所有人,包括国家最高领导人;事实上,由于腐败是基于权力产生的犯罪行为,权力越高者,越是反腐的重要对象;
5、对于权力的监督主要来自于权力者之外,尤其是权力的对立面,包括选民和反对党;
6、对于当权者的约束,只来自于法律,法不禁止者皆可行。只要当权者不触犯反腐法律,其它方面例如当权者的个人品格、道德、思想并不受到其它强制约束,例如通奸这种私事构不成受罚的理由;
7、腐败即违法或犯罪,中间没有缓冲地带;
8、腐败一经查实,当权者即成违法者甚至罪犯,最低限度立即辞职,没有退路可言;如果属于某个党派,有任何党员腐败严重,这个党派立即被选民所抛弃,在大选中必定兵败如山倒,执政党甚至必须集体谢罪下台;
9、廉政是所有当权者的底线,社会对于当权者的腐败真正做到了零容忍。反腐的终极目的,就是为了保证选民所选上台的党派和当权者具有廉洁的基本条件;
10、官员的腐败成本极大,真正的高压线,极少人敢于触碰。因此,民主政治下的反腐成本低、效果好,廉政常态化,腐败现象虽然不会绝迹但具有偶然性。
再说极权政治下的反腐。
极权政治下的反腐,终极目的是要维护当权者的地位,即所谓保住江山,因此有以下特点:
1、权力规则由当权者自己制定,不是由全民制定,因此规则必须为当权者服务;
2、权力规则依人制定,当权者变了,规则也就变了;执政党变了,规则也变了。因此,反腐不反腐,就看当权者高兴不高兴:高兴时反一下,不高兴时就不反了;
3、依权力反腐,不依法反腐。腐败未必等同于犯法犯罪,反腐的职能由行政部门或党务机构履行,而不是由司法机关履行;一旦发生腐败行为,可先处以行政处罚或党纪处罚,然后才可能移送司法机关,也就是说,在腐败与犯罪之间有一个缓冲地带,行政权力或党务部门能够保护腐败官员免于法律制裁;
4、因为是依权力反腐,最高当权者无人可反、无人敢反、无人会去反,反腐存在禁区;事实上,由于腐败是基于权力产生的犯罪行为,权力越高者,越容易腐败且腐败程度可能越深,但是,他无人敢反。如此一来,这种反腐有可能变成腐败者反腐。
5、对于权力的监督主要来自于当权者集团内部,实质上对于外部的监督具有天然的排斥倾向,尤其是对于来自权力对立面监督容易产生敌视心理,视其为敌对势力;事实上,这种状况持续时间稍长,外部的监督便名存实亡。
6、因为缺乏了外部监督的约束,内部监督实际上是摆摆样子,加上腐败存在不受法律制裁的缓冲地带和权力保护伞,反腐效果奇差。于是,为了弥补这一缺陷,便不得不采取其它补救措施,将一些实质上与导致腐败不相关的因素列入了约束范畴,包括对当权者的个人品格、道德、思想都提出了五花八门的规矩,例如通奸这种男女之间你情我愿的隐私也变成了定性腐败的根据;
7、腐败与违法或犯罪,中间存在随意的缓冲地带;这个缓冲地带的宽度相当随意,完全由上级反腐机构或上级领导个人的意志决定。结果造成了一种奇观:贪腐数百亿的高官可免于死刑,而某个贪腐数百万的官员可能被毙。
8、腐败者层出不穷,但执政党还是伟光正,原因只有一个,反腐的终极目的是要保证执政党江山永驻。无法撼动的权力导致腐败者层出不穷,而永远的伟光正则是无法撼动权力存在的合法理由。权力、腐败、伟光正三者之间构成了一个绝妙的闭锁环节。
9、当权者已没有了底线,廉政这条本来的底线变成了当权者道德的制高点,廉政成了官员可以向社会炫耀的光环。你会看到没有最腐败,只有更腐败。最终,这个社会不是对腐败不容,而是对于腐败的推崇,有权不会腐败如同男人不举一般被人耻笑。执政党之所以想反一反腐败,只是因为再不反一下,民怨太过会危及其执政地位。执政党对于民众的反腐行为的支持有一个最高限度,那就是不能因此质疑执政党的地位。因为,反腐的终极目的,就是为了保证执政党的江山不丢掉。如此一来,便形成了一种悖论:反腐的目的是为了维护绝对的权力,而绝对的权力恰恰是腐败的温床,如此一来,越反腐败越盛,越盛越要反腐!没完没了。
10、因为是依权力反腐,必然变成选择性反腐。两种情况:一种是上级官员利用反腐排除异已;另一种是给老百姓做做样子,抽查几个官员走过场。事实上,由于制度性的缺陷,当权者几乎没有不腐败的,从每个官员的内心来说,没有人喜欢真的反腐,最终是无人举报或举报不强烈则不管。那么,官员腐败存在相当大的零成本概率,大部分腐败者最终毫发无损,照样官运亨通。腐败被查处的概率低,造成腐败的成本很低,从而助长了官员的腐败冲动。
11、因为极权政治之下的反腐,其终级目的不是让当权者下台,相反,是为了维护当权者的权力地位,所心,腐败的后果存在相当宽泛的中间缓冲地带,腐败者被查处的后果不是覆灭性的。如此一来,为了不至于发生难以挽回的灾难性腐败,不得不在腐败的前端采取了各种各样不得要领的方法来预防腐败。其中,最为主要的是想通过提高官员个人道德品格的途径,希望他们能够自律。但是,在一个腐败成本如此低廉,法律成了权力的奴仆的背景条件下,要想官员的自律,完全是水中捞月、缘木求鱼。于是,我们便会看到体制内整天都在学习文件、写心得体会、开民主生活会、先进事迹报告会、自查自究、批评与自我批评、照照镜、正正衣、洗洗澡、红红脸、出出汗、扯扯袖,规定动作加上自选动作一套又一套地认认真真走过场、用形式主义反对形式主义。整个社会花费了大量时间精力做着无用功。完了之后,一切如故。反腐成本巨大但效果奇差。
总之,政治权力的垄断本身就是一种政治腐败,这种政权制度下的反腐,无疑是用腐败反对腐败,用泼粪来对付泼粪,臭到一堆去了。
民主或极权,反腐殊途不可同归。要想消除社会的腐败,先要消除政治上的腐败,不可指望一个垄断政治制度能够有效的消除腐败。唯有民主政治,才能真正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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