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我们可以考虑另一种情况,那就是专断权也可能是宪法所授予的。例如林肯在南北战争期间暂停人身保护令(habeas corpus),不过有意思的是,林肯并没有诉诸极端状态下的法外权力,这种法外权力可以在危机爆发期间使用,但他很有力地辩论道这种权力原本就植根于宪政政府的权力结构中。对于暂停人身保护令,他引用宪法的原文道,The Privilege of the Writ of Habeas Corpus shall not be suspended, unless when in Cases of Rebellion or Invasion the public Safety may require it.(人身保护令的特权不能被剥夺,除非是遇到反叛或外来入侵等公共安全需要时才能暂停它。)也就是说,我们的宪法本身就包含了法外特别执法权。换句话说,洛克的执法权中的行政专断权已经体现在美国宪法中,成为宪法允许的在国家遭遇反叛与入侵时政府出于保护公共安全而拥有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