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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婚姻法出台最新规定:离婚时这5类财产将不再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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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2-23 08:12: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ace 于 2018-2-23 10:23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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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我们看新闻,经常看到某某人嫁给一个富豪,离婚后分得巨额财产。可是近几年,这些新闻却少了,时代在发展,婚姻法也在不断的修改完善。为了防止婚姻成为居心不纯之人的敛财工具,新婚姻法对离婚时的财产分作了调整。以后再也不是夫妻财产全部平分的时代了,这无异于是对个人财产的有力保护。小贵子归纳了一下,有以下5类财产,离婚时不予平分,快来看看!



第一类:个人婚前所有的财产

大家可能都知道,在新的婚姻法颁布之前,个人婚前财产,在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超过8年的,如房屋、大型机械或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等,以及贵重的生活资料一起经历过4年,就算是夫妻共同财产了。然而新婚姻法实施后,个人婚前财产永远属于个人。

第二类:外界资金给与个人的赔款以及补偿等

这个主要说的事,法定给与私人的补偿,例如退伍军人的退伍费、企事业职员的重大事故医疗费陪护费、工伤补偿费以及个人的保险赔偿等,都属个人财产,离婚时配偶不可以参与平分。



第三类:个人日常生活物品

这个很好理解,当然,一般也不会有人分,例如男人的贵重手表剃须刀、女人的衣服包包化妆品,都属于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离婚时不予对方平分。

第四类:个人一方经继承所得的财产

就算是婚姻存续期内,婚姻中的一方经过继承所得的财产,在其父母没有明确遗嘱特别说明财产是给与夫妻双方的前提下,一律将被视为继承者的个人财产,不平分。



第五类:一方经过赠与所得或者其他法定情况所得的财产

例如,一方父母全款出资购买房屋赠与给子女的,就算此时子女是已婚,该房子一旦登记到他名下,该房屋也属于他自己,离婚时另一半不与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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