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歇根州立大学教育学院(College of Education at Michigan State University)院长唐纳德·E·海勒(Donald E. Heller)称,“那样费用太高。你得去分辨他们,动员他们,让他们申请,而且一旦他们注册了,那费用就真的很高,因为他们需要更多经济援助。”
人们密切关注德克萨斯州州立大学奥斯汀分校(University of Texas at Austin)的录取案件。预计最高法庭(The Supreme Court)很快会对该案做出判决。而且法庭可能宣判,录取中任何优待少数族裔的做法都不合法。
1996年,加州选民通过209号提案,首先将优待少数族裔视为非法。在随后几年,加州大学(University of California)各分校扩大了已经很强大的一套计划,以确认并培养有希望的贫寒学生。
西雅图大学(University of Seattle)法律教授迪尔德莉·鲍恩(Deirdre Bowen)说,“在这一点上,没人能跟加州大学比,”除了华盛顿大学(University of Washington)偶尔还可以。“但是在密西根大学及弗吉尼亚大学等选拔条件苛刻的学校,这个问题更加重要。”鲍恩就优待少数族裔的问题写过许多文章。
对校友及捐赠者子女优先录取的做法,即所谓传承录取(legacy admission),严重偏向那些富裕的白人学生,贫寒学生几乎没有机会。一些学校在放弃偏好少数族裔的做法之后,也放弃了这种做法。值得一提的是德州农工大学(Texas A&M)及乔治亚大学(University of Georgia)。但是密歇根大学却继续该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