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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腐出自荒唐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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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21 23:51:25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xlyyj 于 2017-11-22 00:05 编辑

    中国政府反贪腐之决心不可说不坚决。中国政府反贪腐之措施不可说出拳不重。中国政府反贪腐之持久不可说不令人信服。
    可是贪腐愈反愈烈,就像加利福尼亚每年夏天的山火。调查出来的案情愈来愈重大,愈来愈令人瞠目结舌。贪腐像传染病一样在中国的大地上蔓延。人们由震惊到无奈,由振奋到麻木,由充满信心到绝望无语。因为贪得的赃款愈来愈接近天文数字,报载一个乡长也贪到一千万;腐败的花样愈来愈富有想象力,让古典名著“拍案惊奇”也都无奇可惊了。
    北美坊间有这样的说法,十九世纪最腐败的国家是英国,二十世纪最腐败的国家是美国,二十一世纪最腐败的国家将是中国。理论根据是,一个国家在剧烈转型的过程中,很多法律不健全,什么是可做的,什么是不可做的,什么是可做的可是眼下又做不到的,什么是眼下不可做的可是有人偏要做,于是金钱就成为可与不可之间的杠杆。更有甚者,有人认为这种行贿受贿就成了社会转型时期推进商业发展的润滑剂。
    可是中国现在的贪腐现象已经远远超出了这个范畴。它是如此的普遍,如此的张扬,如此的肆无忌惮,像抽鸦片扎吗啡一样,不但自己迷醉,这烟气又会让别人上瘾。由于分配不合理导致的贫富悬殊,逐渐形成拜金思潮。人们笑贫不笑贪。贪腐者竟可趾高气扬。
    一位从北美回来的朋友和大家一起吃饭,他忘了回国要注意服饰,看上去有些衣衫褴褛。于是一位老朋友就对他说:“您出国是亏了。不要说你不走会提升,就算你还是呆在您走的时候的位子上,您手里现在千万也不止。” 被外国文化毒化的呆头呆脑的朋友急忙说:“我回过单位了,哪有那么高的工资?”“您以为我说的是工资呀?”他见我的朋友不回答,马上指点说:“谁还把工资当成主要收入?我说的是灰色收入。” 我朋友的额头上马上涔出了汗珠。他在北美是林主,地主,店主,房主,车主,犬主,家产无论如何也有几百万美元,几千万人民币。他嗫嚅地说,“那样的钱让人不自在。”
    我的朋友说,中国的事我说不准,讲一间加拿大的新闻。一个大陆移民在多伦多开了一间私立学校。学校必须接受教育厅的每年一次的检查。检察官在学校工作了快一天,发现了很多问题。如果问题严重,其后果就是教育厅停止给校长授权,学校就不能再给学生学分。这样一来,成绩就等于无用,既不能用于报考大学,也不能用于领取毕业证。这位大陆移民,不知是出于对过去的经验太热衷,还是对加国的文化不了解,向检察官提出钱权交易,检察官立即报告给教育厅,教育厅立即给警察局打了电话。警察立即将这位校长拘扑。教育厅宣布取消该校校长的学分授予权。这样就不会再有学校这样做了。不用大肆宣传,不用组织学习,不用组织讨论,人人知道不可犯法,行贿亦是犯法。
    可是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中国许多贪腐的案情,如此惊人的相似,就像百老汇那些每天重复上演的经典的精彩戏剧,比如像卖官案,官商勾结案,批项目批工程贪污案,挪用公款牟利案,拆迁牟利案,等等。甚至雇凶杀人,闹出人命的情节也颇雷同。这说明前案的处置没有对后案形成前车之鉴,丝毫没有产生威慑力,至于教育作用就更是侈谈了。给人的感觉是这些贪官就像飞蛾一样,不顾一切地向火焰扑去。他们把前车翻覆之鉴当成可学的经验,照搬不误。所以前面的飞蛾扑入火中被烧死,后面的竟毫无顾忌地紧跟着扑入火中。这是为什么?
    是什么让官员产生贪的念头?又是什么让他们相信贪污可行?又是什么给他们信心在贪腐之路上继续走下去?为什他们贪污后又久久不被发现?为什么发现后又不能直接诉诸司法?这些不能不让人想到:制度存在问题。
    我相信“人之初,性本善。”可是制度不完善,法律不健全,执法不公正,人便从善走向恶。许多人的头脑里仍然残存着陈旧的观念,如“法不责众”,既然大家都贪,我不贪反而不好为官;还有就是侥幸心理,认为反贪腐是政治斗争,只要我跟着党走,怎么会抓到我?更有官官相护的愚蠢念头,我跟着上面的人贪,或者帮着上面的人贪,大树不到,我有何可怕?
    现在的涉及公权力的岗位,不实行公开职务空缺,接受申请人简历,组织委员会面试,任命制是官场贪腐的最初一步。出现在这种空缺,应该先招聘本单位的人,经面试发现没有合格的,再对外公开招聘。总之这样公平竞争应该是阻断贪腐的第一步,因为它可以阻断贪腐链条的形成。在北美,大学里招聘一位教授,也要全国搜寻,筛选候选人面试。大学校长更是要全国搜寻,学校组织委员会面试,委员会里要有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最后的几个候选人面试经常是公开举行。全校师生员工都可以去听,然后向代表反映意见。至于市长,市委员会成员,就必须经过人民投票选举。
    凡是一级政府的首席官员都应该有竞选产生。这样选出的人才是有脑子的人。上台后才知道要兑现自己的竞选诺言,不兑现自己的竞选诺言,只能担任这一届,也许一届都没有当完,就下台了。这样选出的人才能成为公仆,以为是人民的意志决定了投票结果,当选人便一定会服务于人民,自己会感到肩上的重托。通过竞选的官员,就已经在投票人的监督之下。产生贪腐的想法,很难。竞选的过程其实就是官员的最好培训过程。美国伊利诺斯州长在积极支持欧巴马入选总统后,在处理欧巴马留下的议员空位时,涉嫌卖官锒铛入狱。据说只有区区两千美元,而且要投入到州的竞选经费中。缠诉至今。基因血统
    然后是监督。只要有了言论自由,只要有了民办报纸电台和电视台,所有的公仆就都会在媒体的监督之下。我的一位朋友是密州的一家报纸记者,派驻首都华盛顿,与同事调查了一件军火订购中的贪腐案,使报纸订阅量大幅度攀升,广告费大增。我在他来中国访问的前夕,在华盛顿见到他。他邀我与他全家一起到林肯纪念堂听纽约爱乐乐团的交响音乐,出来时,他指给我看,对面的发生“水门事件”的水门大厦。那次导致共和党总统尼克松下台的事件就是由“华盛顿邮报”率先发起报道,不断追踪披露的结果。没有媒体不能发现的弊案。“世界日报”就通过报道和刊登照片,几天之内就帮助美国警察抓到了杀人犯。政府应该通过审计部门,或者聘请民间的审计部门,对政府的各个机构经常地进行审计。发现问题立即公布于众。
    最后是司法审判。任何构成严重贪腐的案件都应该无条件地由检察机关提起司法诉讼。不能由纪检委解决,不能由双规来解决,不能党内解决。这样做就会令一个党凌驾于司法之上,影响案件的审理透明度,影响司法的深入人心的影响力和广泛的教育作用。每一个案件,都应该从头至尾有司法独立解决。每一个案件都应该有律师出庭进行辩护。庭审,辩护,提证人,新闻报道,专家评论,等等,都是对全民的最好的法制教育。也是给有意贪腐的人一个警示:法网恢恢。检察委处理好树木和森林唇齿相依的关系,保护好党的独裁
   一个强有力的反贪腐的制度,不知能拯救多少人,使他们免于灾难,那将是国家之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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