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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大學校長跪低說到言論自由邊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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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21 05:07: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從大學校長跪低說到言論自由邊界
張三一言
[一] 奴才惡棍將被釘在香港歷史恥辱柱上
想像一下,猴子如果會思考,會不會產生反猴王思想?
理應不會。在原始野蠻狀態下,以下反上的思想不可能產生。
同理,原始時代的人會不會出現反酋長思想?也應該不會,因為歷史還沒有進到產生以下反上思想的階段。
人類有了私有財產後,憑這財產可以獨立生活,相應有了獨立思想;有產無權的獨立人要爭取平等的權利和權力,於是下層人產生了以下反上的思想和行動。在有權者與無權者長期競爭、鬥爭中,權利和權力都趨向下移;這一趨向促使缺權少權者爭取更大平等。於是人類從皇權制度進入民主制度;人類從野蠻狀態進化到文明狀態。
在從野蠻到文明進程中,必然出現上層暴力打殺下層的政治鬥爭;在鬥爭中必然出現一些正義之士,也必然出現一些御用文人奴才。正義人士會被後人以正面形相記載於歷史書上;御用文人奴才多數以丑角形象記載在歷史書上;少數惡劣者以罪人身份被釘在歷史恥辱柱上。
今天在香港作醜表演的一群港共及愛黨賣港者們,一些會以丑角或被丑角化文學作品被保留下來,一些會被釘在香港歷史的恥辱柱上;例如暴君梁振英、秦檜式奴才何君堯劉兆佳雷鼎鳴…
[二] 十大校長跪低
現在看看香港的高端知識人:十大校長。
他們的表現如何?
跪低!
十大校長因為缺鈣,所以,政府能夠逼迫十大校長簽下城下之盟,大獲全勝。此事證明:只要有錢有權(暴力),且有敢於使用暴力、爽於使用金錢的歷史,就可以迫令一部分高端知識人,例如十大學校長跪低。
港共迫令十大學校長跪低做甚麼東西?
要十大學校跪低後遵權力之命收緊學生自治的範圍。要大學給學生劃定一條限制收窄言論自由的邊界(底綫)。
[三] 收窄言論自由邊界
言論自由有邊界,是阿媽係女人。但是,由誰劃邊界?邊界劃在甚麼地方?這才是問題的關鍵。
現在有如何君堯等人利用言論自由有界限為冠冕堂皇的理由,甚至祭出「教育學生」的藉口,去加強打壓香港市民和學生,剝奪他們的言論自由權利。是港共統治者用何君堯的口為香港市民和學生劃邊界;劃上一條港獨言論自由度近於零的邊界;一旦得逞,香港本土言論、其它所有香港人的言論自由權利都歸零。
[四] 人民批評權力的言論沒有邊界
自由(包括言論自由)不能傷害他人,這是自由的邊界;這是自有人類以來,人在互相交流中形成的人性共識和制約。
不准妄議中央,是由權力者基於權力本性和獨裁者的利益、欲望、權威,沒有經發言者的人民同意,單方面劃出來的邊界(底綫)
人民有批評政府的言論自由權利、人民批評政府的言論自由無邊界,這是自由民主的人們劃的邊界(無邊界也可以視作是一種邊界);所有自由民主制度、國家都是這種邊界。
[五] 言論自由包括誹謗權力和製造對敵仇恨的權利
有人說,言論自由的界限起碼有二:不容許仇恨言論;不容許誹謗言論。
請問,支持香港獨立,誹謗誰?製造甚麼仇恨?
絕對不可以製造仇恨嗎?
未必!
二戰時可以不可以鼓吹對日、德、意法西斯納粹的仇恨言論?
今天容許不容許人民發表仇恨殺人如麻迫人變鬼的列斯毛波爾布特肥仔金的言論?
絕對不可以誹謗嗎?
未必!
公民誹謗政府罪是專制極權社會的特產。新加波政府告人民和非建制派世界聞名;共產中國不准妄議中央殺傷力超越新加波的誹謗政府罪。
因為專制極權社會,法由權出,法為權用,所以可以出現誹謗政府罪,可以出現妄議中央罪。
民主自由社會是凡是法律沒有禁止的,人民都有完全自由權利。自由民主國家不能(不敢)定出禁止公民誹謗政府罪的法律,所以,人民批評,或說妄議政府是自由民主國家公民的基本權利。
必須明確指出,在自由民主社會,不存在公民誹謗權力(政府)的事;也可以說,公民即使誹謗、妄議政府,也沒有罪。人民有誹謗權力的權利。
不過,上述說法若是限定在某一群人內部來說,例如香港左右中派、建制派民主派本土派港獨派之間,不容許仇恨言論、不容許誹謗,這個限定合理。何君堯的「呢啲人唔殺佢做咩?」,是百分之一百製造港人內部仇恨的言論;是野蠻人說的話,為文明社會所不許,為文明人所不齒。
[六] 權力的言論自由權利應受到限制
法律沒有規定准許的,權力不可作為;立法不得有違正義、不得限制人權。統治者沒有劃定人民言論自由界綫的權力,因為那是權力立法限制人民的自由和人權。
從效益或道義角度來看,政府,尤其是中央政府,更尤其是大國的中央政府的言論自由更應該有限制,所以,權力越大者,限制越多;位高權重的人,言論自由應該最受制約。
按照這一道理,香港建制派中人,尤其是像被貶稱為西環契仔的何奸妖類,說話要有分寸;你一越界就會貶損主子的面子和權益。
2017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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