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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近三千亿公路罚款为谁创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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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9 06:27:27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文 风青杨
近日,河南伊川县交通执法局被曝向货车司机收“超载包月费”,“一次交费全县畅通”。交罚款时,有执法人员让司机向其个人微信、银行卡转账,据司机提供视频显示,执法人员称“说白了,这事我们局长知道”。(北京时间)
这名执法人员说的是实话,这事不止局长知道,局长上面的那个领导应该也知道。事实上这种事央视财经就报道过很多次。尽管从1994年治理公路乱设卡,乱收费,乱罚款开始,至今已经有二十几年了,然而公路三乱现象不仅没有绝迹,反而花样翻新,甚至超载也可以公开出售通行月票。在央视以往的调查和暗访中我们看到,公路罚款其实成了地方财政和交通路政部门的收入来源,甚至成了一些路政工作人员和交警的生财之道。
中国公路一年罚款接近三千亿,有人甚至预测如果加上那些“不开票”的罚款,也许超过万亿。自09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曾经让千万货车司机欢欣鼓舞,他们坚信,随着公路养路费等各种费用的正式取消,钱会越来越好赚。然而3个月后,司机们却发现,现在出门跑车,公路上,几乎每个县都有运管、路政的层层关卡;高速路上,又有交警、交通部门的重重拦截,尽管不用再交养路费,但每月多出的罚款比以前交养路费的费用还多。他们惊呼“税费改革后,公路三乱更加猖獗了”。
“清晨我开车在高速路上,看那收费站披着霞光,像一只老虎张开大嘴,等着送上门来的车辆。黄昏我开车在回家路上,盼望收入能供养爹娘,一张张罚款接踵而来,可怜这一天又是白忙……”这是司机们在网络上发表的心声,司机们说,跑在路上时,当检查人员说把驾驶证拿来时,他们马上就能明白背后的含义。来自公安、运管、路政、超限站、城管,甚至还有林业、卫生、煤炭、盐业等部门,有的处罚决定连公章都没有,直接手写生效。而且如今公路上的罚款已越来越隐蔽,罚款不说缘由、不开票、执法人员不戴胸牌、不出示证件、民用车执法都是习以为常的事。
那么如此庞大数目的罚款产生了什么样的结果呢?当下,由于罚来的款是和当地政府按比例分成,当地政府明知是滥用职权多罚款,却是睁一只眼闭只眼,甚至充当保护伞。有的地方政府不但不拨给执法部门办案经费,而且下任务要他们去创收;有的地方政府却把罚款作为地方财政的“支柱产业”,采取多罚多奖励,执法工作人员的绩效与罚款额成正比,这显然调动了工作人员多罚款的积极性。最终形成的结果是,开票的罚款先上缴财政再返还,不开票的罚款进了执法者私人腰包,也就是说,路上有多少车在跑,就可以收到多少罚款,这真是一门无本万利的“好生意”。
但是,当罚款成了一种敛财途径,那么,超载、超速的违法现象越多,执法者就赚得越多。在这种激励下,对执法者而言,违法是好事、合法却是坏事。这让执法者也懂得培养“市场”的道理,他们对于司机的罚款也总是点到为止,每次罚得不多,但每次都要罚,因为只有细水长流,才能财源不断。最终,这种以罚代养的“养鱼执法”最终导致公路三乱越治越乱,从而形成了罚款超载再罚款再超载的怪圈。
当交警、路政、城管、运管、收费站五管齐下,把运货车辆当成唐僧肉之时。在罚款重压之下,货车司机要想盈利,只好选择超载,多拉快跑消减成本。而被抓到超载就要罚款,为弥补超载罚款又再度加大超载,恶性循环之下,货车超载情况愈发严重,则对路面形成极大的破坏,这将最大程度的容易引发车祸。而另一方面由于罚款抬高了物流成本,最终将转移至商品物价之上,由消费者来分摊,损害的是全国十三亿人的利益。
历时二十几年的治理,公路乱罚款的现象始终不能得到有效遏止,根源何在?最主要的难点是我们至今没有彻底切断地方财政和基层执法部门与罚款之间的利益纽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费、罚款收入必须全部上缴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同时不准向执法部门下达罚没收入任务,地方财政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执法部门返还罚款。我们呼吁各地方执法部门的罚款帐本应该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只有把它放在阳光下,那些执法人员才不敢把它装进部门的小金库,或者塞进自己的腰包,公路三乱才能从根本上得到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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