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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现状 李延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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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7-7-6 22:50:08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从共产党取得全国政权起,由夺权成功者组成的官僚特权阶级就占到社会矛盾的主要方面,官僚特权阶级同平民阶级的矛盾就成为中国大陆社会支配全局的主要矛盾。通过“三大改造”实现的社会生产资料公有化不但没有取消或弱化这个主要矛盾,反而由于平民阶级内部差别的弱化、由于平民阶级内部的均质化而强化和凸显出来。
然而,毛泽东并没有看出这是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
在当代中国的第一阶段,通过土地改革解决了农民阶级同地主阶级的矛盾,通过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解决了工人阶级同资本家阶级的矛盾。在这种事实面前,毛泽东从列宁关于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阶级斗争的理论出发,认为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阶级斗争不但没有结束,而且有时还会很激烈。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压制稍一放松,它就会重新产生。因此,他认为在消灭资产阶级实体后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仍然是“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社会主义道路与资本主义道路的矛盾”。要想在中国建成社会主义,必须不断开展反对资产阶级的斗争,不断开展反对资本主义道路的斗争。这种斗争构成了毛泽东时代的主旋律。
事实上,毛泽东并非没有感知官僚特权阶级同平民阶级的矛盾,并非对它浑然不觉。毛泽东也不是不知道德热拉斯关于“新阶级”的观点,但是囿于列宁主义[1],毛泽东不便使用德热拉斯的概念,于是,就用“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的概念代替了“新阶级”的概念,并且把不能紧跟毛泽东走社会主义道路的干部说成“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把“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说成旧的资产阶级在新条件下的延续。这样,就巧妙地把自己从官僚特权阶级中剥离出来,而把党内持不同意见者放到同平民阶级相对立的位置上。
中国大陆的官僚特权阶级是毛泽东领导中国共产党用暴力手段夺取全国政权的成果。没有这个阶级的浴血奋斗,就没有中国共产党的全国政权。毛泽东同“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的斗争实际上是官僚特权阶级内部不同派别的斗争,只不过毛泽东在这场斗争中利用了平民阶级同官僚特权阶级的矛盾而已。毛泽东虽然利用平民阶级打击官僚特权阶级中与自己持不同意见的部分,客观上支持了平民阶级对官僚特权阶级的抗争,但是他并不认为这是平民阶级同整个官僚特权阶级之间的斗争,并不想推翻官僚特权阶级的统治,更无意消灭这个阶级的特权。既然拒不承认通过武力自行抢得政权、不受选民制约的阶级是个新的特权阶级,以为依靠这个阶级还可以使我国建成社会主义,那么我国阶级和阶级矛盾、阶级斗争的实际状况在毛泽东的头脑里就不可能得到正确反映,他无法认识到官僚特权阶级同平民阶级的矛盾和它在全部社会矛盾中的支配地位。不仅如此,因为他从列宁主义的信条出发,把平民阶级内部雇主同雇员之间的矛盾即资产阶级同无产阶级之间的矛盾说成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也就是把处在从属地位的矛盾说成处在支配地位的矛盾,弄错了各个矛盾的主次地位,所以他终其一生也没有能够解决官僚特权阶级同平民阶级的矛盾,也就是没有解决中国大陆的社会主要矛盾。只要他坚持列宁主义,他就不可能认识到这个主要矛盾,解决这个主要矛盾。
第二阶段,经过改革开放,我国大陆四大阶级相互之间均存在矛盾。官僚特权阶级同平民阶级的矛盾像毛泽东时代一样,不但依然存在,而且依然是主要矛盾。在平民阶级中,民间资产阶级同工人阶级的矛盾是重新出现的,虽然已经渗出了企业,浮现到社会的层面上,但是尚处在从属的位置上。
因为我国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不是由选民通过大选决定的,而是由官僚特权阶级在自己封闭的小圈子里暗箱操作、自我决定的,其命运不由选民决定,完全不受选民制约,所以,国家财产如何处置,如何使用,自然也完全由他们自己说了算。结果,社会财富的很大一部分就被党政机关自己占有和消费掉了。据有的学者测算,2009年政府行政支出占国家财政收入的比重,高达43.8%,两年后则高达70%[2],远远高于各资本主义国家[3]。就像有些人所说的那样,大陆中国人养着世界上最贵的政府。别国人民只要养国家机关就够了,大陆中国人却除了养国家机关,还要养中国共产党的机关,是别国人民供养对象的两倍。在一党专政的条件下,中国的官、民比例近期达到了1:28(一说1:15),位居世界第一。豪华办公楼遍布全国。2007年,仅是公车、公款吃喝、公款出国考察三项,公务员们就挥霍了9000亿人民币,是当年国家卫生事业费1800亿人民币的5倍!是当年中央财政教育支出1100亿人民币的8倍!30年来,随着经济发展,政府收入已经增长了985倍,而公民收入却只增长了19倍。从1983年到2005年,中国居民劳动报酬占GDP的比重下降了近20个百分点[4]。中国的民生支出占GDP的比例位居全世界倒数第一。2006 年4月初,国务院研究室、中纪委办、中国社会科学院,在《全国地方党政部门、国家机关公职人员薪酬和家庭财产调查报告》中披露:党政干部已经形成社会特权有产阶层,其中地厅级以上干部已是官僚特权阶层。官僚特权阶层年收入是当地城市人均收入的8~25倍,是当地农民年均收入的25~85倍。
2014年7月25日,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调查中心发布《中国民生发展报告2014》,显示中国贫富分化越来越严重。报告认为,1995年中国财产基尼系数为0.45,2002年为0.55,2012年家庭净财产的基尼系数达到0.73,顶端1%的家庭占有全国1/3以上的财产,底端25%的家庭拥有的财产总量仅在1%左右。被“毛左派”骂为“资本主义罪恶世界”的美国是0.408(1997年),英国是0.361(1991年),法国是0.327(1995年),德国是0.3(1994年),日本是0.249(1993年)。他们的基尼系数都低于共产党治下的“社会主义中国”。媒体2014年1月报导,盖洛普公司经过6年时间、覆盖全球15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调查显示,撒哈拉以南非洲和中国这两个地方,2%最富裕者的收入,分别相当于63%和60%最贫穷者收入之和。这表明,中国贫富差距世界第二,只比撒哈拉以南非洲略小一点。
在经济发展进程中因下岗失业、征地拆迁等引发的利益冲突连绵不绝,过去10多年间“群体事件”以几何级数增长,每年达到数万起[5]。对此,政府本应站在超脱的立场上公正处理。然而,各地政府对利益受损者的诉求却普遍采取敌视态度和压制方针。结果,官民矛盾不断发展,许多劳资矛盾也往往转化为官民矛盾。为了维护一党专政,官僚特权阶级对平民阶级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等利权一味压制,无情打击。以侵占国家财产和买官卖官为核心的腐败现象愈演愈烈。现在,人民群众对于极权制度越来越难以忍受,对于一党专政已经越来越不满。官僚特权阶级与平民阶级的矛盾空前尖锐,平民阶级对官僚特权阶级的仇恨已发展到前所未有的程度。目前虽然还算风平浪静,但热带风暴的基本条件已经形成。
官僚特权阶级是依托一党专政的政治体制而存在的,也是依靠一党专政的政治体制而享有特权的。因而,官僚特权阶级同平民阶级的斗争就集中体现在政治体制上,体现为专制与民主的斗争。坚持官僚阶级的特权还是取消官僚阶级的特权是双方斗争的焦点。前者要维护一党专政条件下自己的特权,后者要取消前者的这种特权,由全体选民决定由谁来执政。1957年在帮助共产党整风时民主人士反对共产党对权力的垄断;1977年由西单“民主墙”开始的对人权、自由、民主的持久呼吁;1989年春夏之交以“为资产阶级自由化平反”为核心内容的“民主运动”;近年来在杏林山庄会议上出现的要求共产党进行社团登记;《炎黄春秋》刊出的“民主社会主义救中国”的主张;以及对“普世价值”和“宪政”的宣传;等等,贯穿着一条前后一致的线索,就是认为任何政党都不应该高踞于宪法之上,不应该高踞于社会之上,要求由全体选民来决定执政者,所有的政党都要接受选民的挑选,每一个党派、每一个人都有权通过竞选成为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而共产党官方发动的“反右派”、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近些年来民间“毛左派”发动的“批判西山会议”即批判杏林山庄会议,“批判民主社会主义”即批判多党竞争制(在民主社会主义的四个主要主张——混合所有制、市场调节、福利政策、多党竞争制中,我国已经实行了其中前三项,因而这场对民主社会主义讨伐的重点实质上是多党竞争制),“批判普世价值”(主要是针对其中包含的“民主”),否定“宪政”、“公民社会”、“新闻自由”、“司法独立”等观点,则是维护共产党一党专政,维护官僚阶级特权,要求党高踞于宪法之上,不受束缚,为所欲为,要把党维持在像黑社会老大一样的地位上。为了置对方于死地,还把“异见分子”与“敌对势力”、“反华势力”联系起来,指鹿为马,肆意诬陷,并制造了“一旦民主,就会天下大乱”的谎言。
官僚特权阶级同平民阶级的矛盾支配和影响着我国社会的其它矛盾,它的发展、演变和解决决定着我国的命运和前途。如果官僚特权阶级不肯放弃特权,兑现宪法承诺,把国家主权还给全体公民,让全体公民通过大选决定执政者,而是对民主要求一味压制,把人民群众逼向暴力革命,则中国势必分裂。分裂后的中国要想不沦为大国的附庸是相当困难的。


[1]列宁同考茨基的论战已经使毛泽东无法承认、容纳这个观点。
[2]  据黑龙江省经济干部管理学院院长陈永昌的测算。
[3]10年前,当中国行政管理费(或曰公务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比重是25.7%(2000年)时,德国是2.7%(1998年)、英国是4.2%(1999年)、韩国是5.1%(1997年)、印度是6.3%(2000年)、加拿大是7.1%(2000年)、俄罗斯是7.6%(2000年)、美国是9.9%(2000年)。
[4]杨光斌:《社会权利是大多数国人的优先选择》,载2011年11月10日《社会科学报》。
[5]同上。孙立平在《社会失序是当下的严峻挑战》(2011年5月3日《经济观察报》)一文中,引用了官方的《社会蓝皮书》和《了望东方周刊》的数字,即,群体性事件从1993年到2003年,由1万起增加到6万起;从 2006年到2010年,由9万起增加到18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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