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4月29日,加州大洛杉矶地区Simi Valley法庭的陪审团,宣告四名殴打非裔的警察无罪,随即引发了洛杉矶大暴动(L.A. Riots)。
1991年3月3日午夜12点30分,洛杉矶四名警察沿着高速公路追逐一名驾车超速的非裔男子罗尼‧金恩(Rodney King)。他刚假释,酒后在公路上飞奔。警察追了八哩路后拦住他,并对拒捕的金恩拳打脚踢,乱棍也如雨点一般落到他身上。残暴场面恰巧被George Holliday拍下,录像公布后,全美舆论譁然。1992年4月29日,由十名白人、一名西裔及一名亚裔组成的陪审团裁决四警无罪,立刻引来不平与愤怒,数千非裔涌入街头抗议,洛城顿时陷入打砸抢烧的火海。
聚集在街头的暴徒攻击白人、抢劫商铺、打砸车辆、四处放火,一时间入夜的洛杉矶一片火海。暴动主要集中在洛杉矶的南部地区,在几乎没有警力的情况下,整个洛杉矶完全处于无政府状态。在暴乱中,尤以韩国城所遭受的冲击最为严重,2500多家韩裔商店惨遭洗劫。为了自保,商家组成自卫队,手持长枪、手枪等,在自家店前巡逻对抗暴徒。
5月1日,罗尼在电视上公开呼吁停止暴乱,同时加州数千国民兵、步兵团及海军陆战队进驻,秩序最终得以恢复。仅四天,全城纵火600余起,55人死亡,2300多人受伤,1500多栋房子被毁或受损,约一万人被逮捕,财产损失约1亿美元。
1993年联邦法院重审案件,其中二名警察被判有罪,判处30个月监禁,另二警无罪但被解雇。罗尼控告洛杉矶市,也获得了380万美元的赔偿。之后20年间,出书、演讲,但也吸毒、酗酒,2012年6月17日半夜,溺毙于自家泳池,得年47岁。
洛杉矶南部地区的商店惨遭暴徒抢夺。(美联社)
罗尼‧金恩头部及身上伤痕累累。(美联社)
四名殴打罗尼‧金恩的警察原判无罪,随即引发了洛杉矶大暴动。(美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