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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潘金莲:中国特色的官场现形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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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20 02:23:12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文/郁风
    每年3月,全国人代会要开了,作为“重点稳控对象”,已经进京上访10年的李雪莲自然是地方当局盯防的重重之重,在市县各级领导劝阻无效后,4名干警被布控在了李雪莲家周围,日夜不眠的盯着李雪莲的一举一动。然而,经过一番计谋,李雪莲还是从警察眼皮底下跑了出来,踏上了进京上访之路。她到北京先去寻找在京做小生意的亲戚,结果刚到亲戚摆的小摊,就被等候多时的地方干部率人一拥而上,将李雪莲摁倒在地……
    你一定以为这是中国社会中上访截访的常见一幕,而且社会中上访者的遭遇往往要更为凄惨:千辛万苦赶到了信访局,却被告知无法解决问题。走出信访局,就被守候多时的截访人员押走,秘密关押后遣送回籍,期间还会遭受非人虐待和毒打。新近的四川访民杨天直,这个68岁的白发老人,正是被截访人员在遣返过程中,连续折磨、毒打了59小时,最后死在车上,被当成一只动物尸体一样扔在路边,无人理睬。
    然而,“上访”这个在中国带着禁忌色彩的字眼,却被冯小刚刘震云搬在了大银幕上,这本身就已经是个奇迹。因为拍这种题材的影片,如何拍好并不是摆在第一位的,如何控制尺度通过审查才是压倒一切的。最终,冯导努力的成果既艰难满足了审查官的口味,又将这个故事尽可能原汁原味的呈现在我们眼前。加上极具勇气的采用圆形画幅,在3D、特效大行其道的今天使用略显粗糙的画质和不带妆的演员,也许冯导早就有足够的信心:光凭剧情和表演,《我不是潘金莲》就能打动口碑和市场。
    杨天直被截访人员打死后,信访局就此表达:群众通过信访渠道反映问题,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正当权利。而《我不是潘金莲》中李雪莲所在县的县长,也曾义正言辞的表态:宪法规定不允许她上访了吗?然而到了最后,最积极对李雪莲进行稳控截访的,却恰恰是县长本人。下属提醒他,“就算你不想当县长,可市长还想当市长啊,我的官位也不想丢啊。”面对体制运行的轨道,县长毫不犹疑的走向了稳控截访的传统怪圈。
    李雪莲的遭遇其实很简单,就是为了能分到房子,选择与丈夫假离婚。等房子到手后再复婚。结果丈夫离婚后却把假戏变成了真做,又与别的女子结婚,房子也不肯给李雪莲。李雪莲咽不下这口气,于是想到告状来平息冤屈。看到这里,不禁让人想到了此前上海等地的“限购风潮”,为了买到房子,原本亲密无间的夫妻俩选择假离婚以换取购房资格,甚至在成功离婚后还喜形于色。那时我就在想,万一有原本就想离婚的一方,趁着这假离婚的机会脱身怎么办。到那时被抛弃的一方该怎么办?拿这与李雪莲相比似乎有些不恰当,因为限购离婚毕竟是被政策所逼,而李雪莲本身就有借离婚分房的“不纯动机”。可影片末尾,李雪莲却道出了实情:自己是为了躲避计划生育,为了生下腹中的孩子,才被迫想出假离婚的。个人面对不合理政策的无助,小人物在时代裹挟下的无望沉浮……在影片的末尾直扣人心,让人怎么也笑不出来。
    为了出心里的这口气,李雪莲找法官,法官并没有解决问题,去找法院院长,院长让她去找别的部门,她去找县政府门口堵县长,县长想到的就是赶紧走人,她又去找市长,市长为了迎接上级视察,下令将她驱离,下属则直接将她关进了派出所……最后她干脆一怒之下去了北京,拦到了首长的座驾,但还是不能解决问题……
    就这样纠缠了整整十年,李雪莲的诉求还是没有得到解决,各级官员也从来没想着解决她的问题。尤其是她去了北京后,各级官员就把她当做“危险人物”看待,想着的唯一一件事就是阻止她上访,硬生生的把一件小事演化成了一件全市牵动的稳控大事。讽刺的是,直到10年后,县长才想到派人找李雪莲的前夫谈话,可是为时已晚……正如市长所说,“一个和北京产生关联的农村妇女,就不能把她当普通农村妇女一样处理了”。那么普通农村妇女该怎么处理呢?答案不言自明。
    末尾市长总结说:纵观这件事,李雪莲并不占理。倒是各级官员根本就没有想着解决群众的问题,而是把满足上级的要求视为第一大事,才把事情演变到今天这个地步。市长给出的对措是开展转变作风运动,加强官员自觉。电影只能说到这里,但是仔细想就能想到:各级官员的职位权力都是上级赋予的,他们不对上级负责对谁负责呢?要想他们愿意主动解决群众问题,靠“自觉”可能还远远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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