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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互联网新规:应用商店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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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3 05:52:5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中国网信办出台新规表明,随着用户日益通过手机而非个人电脑上网,监管机构正采取措施努力跟上市场的发展步伐。



  在中国运营的互联网应用商店已被告知,从本周开始需要备案。北京方面继续打击“非法信息”,收紧对国内移动应用程序的控制。

  中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Cyberspace Administration of China,简称:网信办)在其网站上表示,松散的管理“导致一些传播违法违规信息、侵害用户合法权益、存在安全隐患的APP频现”。

  在上周五晚发布新规的数周前,苹果(Apple)遵从中国内地当局的要求,将《纽约时报》(New York Times)的应用从苹果中国应用商店下架。

  据估计在中国有200多家服务于Android手机用户的应用商店,由中国三大互联网科技集团——百度(Baidu)、阿里巴巴(Alibaba)与腾讯(Tencent),合称“BAT”——以及手机制造商小米(Xiaomi)和华为(Huawei)等硬件公司所有。被阿里巴巴收购的豌豆荚(Wandoujia)和被百度收购的安卓市场(HiMarket)等初创企业也进入了这一领域。

  分析师表示,新规表明,随着用户日益通过手机而非个人电脑上网,监管机构正采取措施努力跟上市场的发展步伐。

  北京迈博瑞咨询(Marbridge Consulting)的马克•纳特金(Mark Natkin)表示:“这是控制互联网的持续工作的一部分。互联网不断演化,尤其是随着互联网越来越转向移动平台,给控制和监控带来了新的挑战。”

  网信办表示,这些规定旨在“进一步促进互联网应用商店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规范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信息服务”。

  中国监管机构不得不竭力跟上互联网的快速演化。所谓的“防火长城”(GFW)被用来审查国内外在线内容,以及屏蔽包括Facebook、Twitter和YouTube在内的多家海外网站。

  去年末,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发表演讲,谴责了互联网“霸权”,并寻求宣传中国管理互联网的方式,以挑战美国在网络治理上的主导地位、以及西方将网络视为信息自由交流论坛的观点。

  新规规定,应用商店业务运营需申请备案,而且应用商店备案事项变更需申请变更备案。退出市场的应用商店需申请注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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