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 进入手机版 | 继续访问电脑版

eNewsTree.com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506|回复: 0

薄熙来若东山再起,千百万人头落地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12-9 12:02: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凯迪社区


薄熙来在体制内有铁杆盟友,在民间有大批支持者。他若东山再起,中国必将千百万人头落地,所有反对他批评过他的人都得死。薄熙来及其同伙的心中充满仇恨,被仇恨所驱使的人是丧失理智的。邪恶一旦得到机会,受到仇恨和残忍恶毒意识形态驱使的人就会犯下磬竹难书的罪行,扼杀千百万人的生命。

  我看过威廉·夏依勒的《第三帝国兴亡》一书,1923年11月8日,希特勒在巴伐利亚州煽动政变(啤酒馆暴动)失败后被捕,他的同党四处逃散,戈林逃到了国外,纳粹的报纸也被查封了。当时人们都以为希特勒彻底完蛋了,可是几年后他东山再起,最终上台执政,那些反对他的人都死得很惨。

  1924年,希特勒和其余9名被告以发动叛乱的罪名被捕。审判进行了24天,希特勒不但不服罪,反而在法庭上慷慨陈词,获得民众掌声。希特勒在狱中写下《我的奋斗》一书,他在书中说,底层群众是愚蠢而盲从的,只要给他们一点好处,他们就会追随。事实证明元首的洞察力是准确的。所谓“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这种说法是不符合事实的,是经不起历史检验的。

  薄熙来和希特勒都是利用民粹主义获得民众支持。薄熙来利用民众对贫富差距的愤恨心理,把打黑的目标对准民营企业家。普通百姓对那些开宝马住别墅的富人向来没有好感,拿这些富商和私企老板开刀,是一件大快人心的事,能够获得底层民众支持,这就是民粹主义。薄熙来充分利用了民粹主义,这是薄熙来得到不少民众支持的原因。薄熙来还获得体制内毛左支持,原教旨主义的毛左派痛恨民营企业家,因为毛左派主张公有制,反对私有制,民营企业家是他们眼中的“敌对阶级”,拿民营企业家开刀能获得毛左派在政治上的支持。

  重庆的“打黑”运动跟希特勒清洗犹太人如出一辙,被纳粹清除掉的犹太人只占德国公民中的一小部分,德国百姓对富裕的犹太人并无好感,而那些敢于反对希特勒的日耳曼人则被关进集中营。在重庆,被作为“黑社会”清除掉的民营企业家也只占3000多万重庆市民中的很小一部分,何况老百姓对这些富人并无好感,而那些敢于批评薄熙来的市民,则被关进了劳教所。

  薄熙来主政重庆的时候,媒体上对他一片赞誉之词。这几年,我看到国内几乎所有网站和媒体都在为他唱赞歌,人民网、新华网、中华网等网站出现大量吹捧薄熙来的文章,诸如《薄熙来是人民的好书记》、《薄熙来是真正的共产党员》、《薄熙来为中国的未来指明方向》等等。

  与此同时,很多重庆网民因为一句不满的话就遭到逮捕和劳教,妻离子散家破人亡。2011年1月12日,重庆女大学生杨玉涵因在天涯论坛上发帖议论重庆电视台红色频道,于1月13日被抓,与她同案被抓的跟帖网民约三十余人。彭洪对打黑漫画做了一句话的点评就被劳教两年,方竹笋发了一条微博被劳教两年,任建宇转发微博被劳教两年,谢诗明在天涯跟了一条帖被劳教一年,刘勇和龚汉周发帖被劳教两年。

  2010年12月4日,28岁的重庆青年田宏远在小区业主的QQ群里说了一句玩笑话“某领导要来重庆视察”,12月5日被抓后,警方非要他交待是谁告诉他的。这个不幸的倒霉蛋无法说出是谁告诉他的(是他自己瞎说的,碰巧某领导即将来重庆),于是他被网警大队移送到“打黑专案组”遭到酷刑折磨,被打得口吐鲜血,用冷水从头到脚浇灌,用大头皮鞋碾手指……实在问不出个所以然来,最后劳教他两年。

  薄熙来因突发事件而倒台,但是仍有不少民众支持他。这并不奇怪,中国的老百姓在大多数时间是煳涂的,不懂得民主法治的重要性,很容易被野心家愚弄和欺骗,这也是为什么这一百多年来,中国人吃尽了苦头,社会总是动荡不已的原因。中国人不知道建设好一个国家需要法治、民主和宽容,以至于民众一次又一次被政客许下的美好愿景欺骗,尸横遍野、累累白骨的几乎都是老百姓,以致发出“兴,百姓苦;亡,百姓苦”的哀叹。西方的央格鲁-撒克逊人(分布在英美澳洲加拿大),坚持民主法治,保持了百年的繁荣和稳定。

  重庆黑打期间,很多网站给重庆警方提供网友的ip,没有保护网友。在德国有“辛德勒的名单”,在非洲有“卢旺达饭店”,但是在中国,没有人能够得到庇护。文革期间,红卫兵在领袖的号召下,疯狂迫害无辜公民时,受难者无处可逃,没人敢庇护他们,很多无辜公民死于非命,据官方数据统计,1966年仅8月份在北京市被红卫兵打死的人数就达1772人(据《北京日报》1980年12月20日)。民间的统计数字要高得多,受难者之多及手段之野蛮,史无前例。

  威廉`·夏依勒在《第三帝国兴亡》一书中说,德国的将军们在希特勒东山再起之时,如果采取断然措施处决希特勒(军方完全有能力做到),历史就会改写,德国的灾难就可避免,犹太人也会得到拯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Archiver|手机版|消息树

GMT-8, 2024-4-16 08:01 , Processed in 0.061211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