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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平:从“见好就收,‘好’在哪里”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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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10-20 12:54:5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dove 于 2014-10-20 13:41 编辑

10月2日夜,香港特首梁振英发表讲话,应允与学生对话。当时我在推特上发文:“学生可见好就收,转为对话及其他方式。”

不少人问:见好就收,“好”在哪里?港府还没有作出任何实质性的让步,怎么能说已经见到“好”了呢?

提出这种问题的人,既不了解公民抗命的意义,也不了解公民抗命的历史。

我说,“好”在两点。

第一,按定义,所谓公民抗命,就是一些公民故意做出违反某一法律的行为,并宁可付出被惩罚的代价,以期唤起其他公民和舆论对相关问题的关注与压力。简言之,公民抗命的直接目的就是唤起广泛关注。就此而言,此次占中行动不但是已经达到了,而且是远远超出预期地达到了它的直接目的。

从整个公民抗命的历史来看,立竿见影、当场就促使当局作出相应改进的,可谓绝无仅有。几乎所有的公民抗命行动都是在引起广泛而强烈的关注之后,再转而采用其他正常方式和程序,才使得其诉求实现的。

第二,还在发动和平占中行动之前,学联就呼吁与港府对话,港府置之不理。现在,港府表示同意对话。这是占中行动取得的又一“好”。

当时,学联表示同意和港府对话,但同时又表示要继续占领行动。这就错失见好就收的良机。

学联坚持继续占领的理由是,由于没见到政府让步,事件没有实质性进展,很难说服占领群众撤退。

但问题是,在继续占领的情况下,港府不可能做让步。其中道理,我在“中共现时的行为逻辑是什么”一文里有所论述。这里我要补充的是,当一些公民以故意违反法律的方式表达他们的诉求时,政府对这些具体诉求本身做某种妥协让步,也是不合适的,甚至是不应该的。

只要想一想就会明白,当一些公民以故意违反法律的方式表达他们的诉求时,政府可以或应该做出的回应,只能是对引起争议的问题提出一种公平的处理方式,例如对话,或者公投,或者提前大选,以及诸如此类;而不是直接对抗议者的具体诉求做出妥协让步。

正如在思考言论自由问题时,我们不能一味地假定我是对的,你是错的;我们也必须假定,也许你是对的,也许我是错的。尽管在这次占中事件中,我对占中者的诉求完全赞同,但是在思考公民抗命的原则时,我们也必须考虑到,抗命者一方的诉求也许并不正确,抗命者固然显示出一部分公民的强烈意志,但他们也许只是少数人,沉默的大多数也许并不赞同他们的诉求。因此,政府的回应应该是、也只能是对引起争议的问题提出一种公平的处理方式,而不是在压力下直接对抗命者的具体诉求做出妥协让步。

如果不是这样,那就乱套了。我们很容易合乎逻辑地想象,一个有一百万人口的城市,今天,有十万黄衫军占领交通要道,要求政府废除不久前颁布的某决定,不改不撤,政府迫于压力改了;明天又有十万兰衫军占领交通要道,要求政府重新施行某决定,也是不改不撤,政府迫于压力又改了;后天又有十万黑衫军占领交通要道;大后天又有十万白衫军占领……在这里,政府朝令夕改,倒也罢了,问题是这么一来,这个城市还能有正常的秩序吗?

显而易见,就像我前面指出的那样,当一些公民以故意违反法律的方式表达他们的诉求时,政府可以或应该做出的回应,只能是对引起争议的问题提出一种公平的处理方式,例如对话,或者公投,或者提前大选,以及诸如此类;而不是直接对抗议者的具体诉求做出妥协让步。

上述道理很简单。我就不信香港的大学生们连这点都想不明白。毕竟,公民抗命是迫不得已的非常之举,它有自身的边界。切记切记。

港府与学生的对话,几经波折,如今又现曙光,令人欣慰。我这里向占中者呼吁,一旦对话敲定,占领就当撤离。这不仅是出于策略,也是出于原则。

(《中国人权双周刊》第142期 2014年10月17日—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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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4-10-20 13:31:33 | 只看该作者
民主的最高目标是解决问题,而不是你死我活。如果到了非你死就是我活得地步,那就不是民主所能解决的了,唯一的出路就是战争。如果不想发动战争,成为战犯,那就要在民主过程中知进退和妥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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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4-10-20 18:02:07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startx 于 2014-10-20 18:03 编辑

打着民主的遮羞布搞港独,背后没有美国?司马昭之心...
现在不搞颜色革命,开始搞雨伞革命,再过几天就要搞三角裤革命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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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4-10-21 10:49:25 | 只看该作者
三角裤革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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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4-10-22 09:25:14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startx 于 2014-10-22 09:26 编辑
narde 发表于 2014-10-20 23:52
每天都看各种媒体的新闻,没有看到雨伞运动中有任何“港独”的诉求和行动,除了中国大陆的喉舌和你以为, ...

你没懂占中的动机。占中宣称民主要求普选,原因在于政府的23条。占中要求的选民资格,包括在香港居住7年的居民,也就是外国移民。世界上有哪一个国家允许移民投票了?这就是争执的焦点。23条反对的就是外国人干预香港。占中的本质就是:香港可以由外国人决定,但不允许中央干预,甚至不允许中国人决定。这不是港独,又是什么?

不知道香港占中的本质,看到民主的遮羞布就要支持。这世界上糊涂人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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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4-11-10 15:25:58 | 只看该作者
narde 发表于 2014-10-22 11:35
请问:在香港居住7年以上的外国人有多少,占香港人口的比例是多少,这么多人就能决定香港了吗,而且他们 ...

种族歧视?俺歧视哪个种族了?
上纲上线的文革风气现在到处都是。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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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4-12-2 11:15:15 | 只看该作者
narde 发表于 2014-11-22 13:05
文革都是你们这辈子的人参与并熏陶中毒的,所以至今仍然有不少人思维扭曲。至于说你“歧视了哪个种族”, ...

太搞笑了。文革,俺根本就没见过。
按照你们的独立合理,那么为什么美国的南北战争没人谴责?
按照你们的独立合理,为何美国公开反对苏格兰公投?
一切都是背后的国家利益,笨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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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4-12-2 11:17:0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startx 于 2014-12-2 11:19 编辑

忘了说说11楼的外国人投票有理论。我想问问,你家银行账户的钱俺是不是有权来用用?这不是一样的道理吗?糊涂虫。
如果我不能用你家的钱,用你的理论,就是你歧视我,比希特勒歧视犹太人还厉害。这不是糊涂虫吗?
你还太小,长大十岁之后再看你今天吧,小屁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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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5-1-15 18:03:33 | 只看该作者
如果不是这样,那就乱套了。我们很容易合乎逻辑地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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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5-1-18 18:08:24 | 只看该作者
这不仅是出于策略,也是出于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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