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义地说,宗教是一种精神性的文化活动,是一种观念性的抽象存在,宗教组织则是制度化的宗教群体,它的形式复杂多样,有的较为严密,有的较为松散,如佛教,信徒与组织间没有隶属的关系。但由于邪教是“教主”私欲的产物,其组织必然是有助于“教主”实施控制的严密网络。法轮功的组织便是典型的金字塔型结构:“主佛”李洪志高居金字塔顶,犹如古代帝王,拥有最高的权力;“三大家族”——以叶浩为首的“叶氏家族”、以陈汝棠为首的“陈氏家族”,以郭秀为首的“郭氏家族”,分别掌握着法轮功的话语权、经济权,基本涵盖了明慧网、新唐人电视台、神韵巡回艺术团等法轮功属下的主要机构,是法轮功组织的第二领导阶梯;第三阶梯,由那些“法轮标兵”或“精进”的法轮功弟子组成,他们多为法轮功各地辅导站负责人,负责上下沟通,其任免受到李洪志的直接控制;塔底便是众多的大法弟子,他们总是处于“上层次”的追求中,但能否“上层次”,主要视他们的忠诚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