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ewsTree.com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333|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关于“自焚案”的再分析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4-3-20 04:44:5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陈光标带两个天安门自焚案的幸存者到美国来的真实目的,实际上是想告诉西方世界,你们看看你们维护的法轮功究竟是个什么东西!
    一、天安门自焚案的真伪和自焚者的法轮功学员身份
   
    新年刚过,由于陈光标访美并在纽约举办新闻发布会,宣布救助郝惠君陈果母女整容,发生在二零零一年除夕的法轮功天安门自焚案再次跃入公众的眼帘中,由此也触动了法轮功的短脚,其旗下大纪元新唐人等网站媒体纷纷跳了出来,张牙舞爪的对陈光标进行人身攻击,如大纪元网站之《陈光标纽约慈善再抛天安门自焚伪案 大陆罕见封杀》报道:
   “【大纪元20140108日讯】(大纪元记者骆亚报导)近日,大陆商人陈光标赴美国收购《纽约时报》的新闻被炒得沸沸扬扬之际,陈光标突然在纽约曼哈顿一家酒店携带两名天安门自焚伪案的毁容者召开新闻发布会,揭开了他此行真正用意……”
   http://cn.epochtimes.com/gb/14/1/8/n4054009.htm
   
关于自焚的真伪,网上的相关资料很多,法轮功拼命的说是中共导演栽赃陷害,也有明白人对法轮功的说法进行了系统的批驳,如悲智老师的著作《踏平坎坷成正道》、《真相VS“真象》都有详细的分析。
   当然,有些人不认可中国反邪教专家的说法,可是美国的反邪教专家也这么认为的
http://www.cultnews.com/2011/01/the-face-of-falun-gong/
当然面对同在美国新泽西的洋大人,法轮功是不敢去围攻静坐的,只好当鸵鸟,我看不见看不见就是看不见,反正是英文,大法弟子能看懂的不多。
而且,除了法轮功之外,这世界上也是有众多自焚的,而只要是在公众场合的自焚,几乎(根本)都是弱者为抗议强者不合理行径(至少在弱者看来是不合理的),而采取的极端行为,即通过自焚制造的新闻效应,给强者施加压力,意图使强者在外界压力下修改其不合理行径,从而改善弱者的生存环境。而一个强者,根本没有动力去搞一个这么给自己抹黑的脑残行为,图什么呢?嫌外面压力不够,不自虐不爽?
   所以,只要不心存偏见,自焚的真伪和自焚者的法轮功身份,是毋庸置疑的。
   
二、天安门自焚案的法律责任。
  
要分析法轮功中共两方面谁在天安门自焚案中应负有法律责任,得从三个方面来分析, 1天安门自焚案是真实发生的;2、天安门自焚案是谁主使的;3、中共取缔法轮功是否是不合理行径
   1的问题是显而易见的,如果天安门自焚案是假的,也就没有讨论的必要了,事实是真实存在的,有陈果母女为证。
   2的问题,是谁指使的。这个自焚案,这里的加害人是谁,直接加害人自然是自焚的这七个人,他们自己采取的这种极端措施,加害到自身,同时也加害到这个社会;而这七个人为什么自焚,关系着间接加害人是谁。法轮功自焚中共主使的,中共说是法轮功主使的,两方各说各的。我们先简单进行下分析,首先中共法轮功孰强孰弱,一目了然,而自焚这种事情,就没有是处在强势的一方干的。所以显然不可能是中共干的,这明显是出力不讨好,打不着狐狸惹一身骚,自己给自己扣屎盆子的事情,而且成本也高的离谱,再二也不可能二到这份上。
那剩下的选项自然是法轮功了,当然这里的法轮功是广义上的定义,不是特指在美国的李洪志和法轮功组织。
所以法轮功说是中共收买指使的,明显是不可能的。而中共说是李洪志教唆的,也举了很多的证据,这些证据既有自焚者的自述,也有李洪志本人的讲法,证据看上去很充分。但是,并没有直接的证据证明是李洪志本人或其身边的某人亲自指使的,而是这七个自焚者中的几个人,从李洪志的讲法中悟到的
   所以如果仅仅探讨到这里,从法律层面上讲,中共法轮功显然都没有什么直接的法律责任。
   但是,自焚无疑是法轮功的主要责任。当然,中共也有错误的地方,就是取缔法轮功的处理方式略显简单粗暴了些,解释宣传的不到位。总而言之,两方都有过失,中共是小错,法轮功是大错。这大概也是中共冷处理陈光标的这次事情,而法轮功要大闹特闹得原因吧。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Archiver|手机版|消息树

GMT-8, 2024-4-19 10:11 , Processed in 0.040700 second(s), 1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