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ewsTree.com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330|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H1b年度名额限制与豁免常见问题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4-2-19 05:37:2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H1b的年度名额常常供不应求,需要抽签。一旦没有抽中,或者在当年名额用完以后才找到好的工作和雇主,就只能等待下一年名额,否则只好收拾行李打道回府。不过,有些H1b申请是不受H1b年度名额限制的,受益人可以随时提交H1b申请,犯不着与年度申请大军一起挤在4月头上过独木桥。不受H1b年度名额限制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a) 过去六年里曾经占用过H1b名额(使用H1b 6年以上的需要另外讨论);b) 提交H1B的雇主是高等教育机构或者相关联的非营利机构;c) 提交H1B的雇主是非营利的研究机构或者政府研究机构工作。下面是张大钦律师事务所对H1B名额常见问题解答。1. 我之前申请过H1b,现在换了雇主,是否重新受到名额限制呢?这里要分几种情况,取决于之前的H1b申请和目前的H1b申请是否分别受名额限制。最常见的是,之前的申请已经占用过H1b名额,那么现在的申请不再受名额限制。如果之前申请H1b的雇主属于上述b) 和c) 的情况不受名额限制,没有占用过名额,现在的H1b也属于b) 或者c) 的情况,那么仍然不受名额限制。如果之前的如果之前申请H1b的雇主属于上述b)和c)的情况不受名额限制,现在新换了雇主不再属于这两个分类了,那么会受到名额限制。2. 我之前用过H1b的名额,后来被解雇了转到了其他身份,现在找到了新的雇主,是否重新受到名额限制呢?这样的情况,和上述情况的回答是一样的。取决于之前的H1b申请和目前的H1b申请是否分别受名额限制。最常见的是,之前的申请已经占用过H1b名额,那么现在的申请不再受名额限制。中间转换过身份的情况,并不会导致申请人重新受到名额限制。3. 我之前的雇主在4月1号给我申请了H1b,我在6月份成功拿到了批准。但是我于8月份找到了新雇主,也愿意支持我的H1b。我原先的H1b还没有生效过,那么是否我新雇主的H1b申请仍然受到名额限制呢?虽然原先的H1b要到10月1号再生效,但是之前的H1b已经成功批准。成功批准的H1b已经占用了名额,所以第二个H1b申请不会占用申请名额,随时可以提交。不过要注意生效期最早仍然是10月1号。4. 我现在是H1b身份,之前已经占用了一个H1b名额,现在我找到一份兼职,新雇主也愿意为我申请H1b,那么我是否仍然受到名额限制呢?不受名额限制,因为已经占用过H1b的名额了。5. 我现在是H1b身份,之前的H1b因为是高校/非营利研究机构不受名额限制,现在我找到一份兼职,新雇主也愿意为我申请H1b,那么我是否仍然受到名额限制呢?如果之前不受名额限制,并且雇佣关系仍然存在,那么新的兼职H1b工作无论性质如何,也不受名额限制。这是移民法在同时雇用关系(concurrent employment)中对H1b名额规定的一个例外。不过这其中涉及到很多法律细节需要注意,建议就个案咨询有经验的移民律师。6. “在高等教育机构或者相关联的非营利机构工作”可以不受名额限制,这里的“相关联的非营利机构”是不是之必须要和高等教育机构有股权上的控制关系?并非如此。这里的“相关联的非营利机构”所指非常广泛,不仅包括有股权控制关系的,也包括有合作关系的非营利机构。如果在非营利机构工作,建议咨询有经验的移民律师审核是否可以利用关联关系豁免H1b申请的名额。7. 我的雇主是一个营利机构, 但是接受联邦的funding,指派我到一个高校实验室从事特定科学研究,我的H1B要受制于年度名额吗?可能不受限制。移民法规定的是 (employed at) 而不是“employed by” 高等院校, 即可享受H1b年度名额豁免,并不一定要和上述高校有直接雇佣关系。虽然申请人受雇于第三方,但是工作地点是在高校,并且能证明主要工作内容与高校的宗旨有合理的紧密关系(logical nexus),也是可以申请H1b名额豁免的。‘末了, 大家要把“不受名额限制” 和“免交劳工培训费”的区别开来。 满足这两者的条件不一样。 譬如说, 中小学学校提交的H1B申请,有可能不用交1500美元的劳工培训费,但是要受年度名额限制。 此外,并不是所有的非营利性机构都能自动不受名额限制,只有非营利性机构,并且主要功能是研究性质的,才可以不受名额限制。 这里说的研究,可以是科技研究,也可以是社会文化研究。 我们曾经协助过中小学, 医院,社科环保组织,NGO,甚至是社区组织成功主张过年度名额豁免。 如果你错过了年度名额, 但是你的雇主是非营利性机构, 有一定的研究性质,不妨咨询我们看看有没有主张名额豁免的可能。本文的版权属于洛杉矶张大钦律师事务所。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文中内容,仅限于一般情况的讨论。如有个别案件特殊情况,请咨询自己的律师。如果你还没有移民律师,欢迎联络张律师。电话:626-821-1882 电邮:dzhang@visatopia.com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Archiver|手机版|消息树

GMT-8, 2024-4-20 03:28 , Processed in 0.060506 second(s), 1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